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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行业要勇于直面医药政策与环境

中国虎网 2008/1/19 0:00:00 来源: 未知
【嘉宾】 于明德 中国药企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 赵博文 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 陶德胜 丽珠医药集团副总裁 期待建立公平的招标规则 记者:近年来,在药品招标过程中,有时候国产和外资药品会有不同的待遇,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对国产药品和外资产品来说,分别意味着什么? 于明德:就事论事地说,有两个政策应该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一个是药品招标过程中分层级的招标政策,把进口药品或合资企业的药品作为一个层级,国内通过GMP认证企业的药品作为一个层级,未通过GMP认证的企业作为一个层级,这种分类方式缺乏基本的常识和基本的法律知识。为什么要把进口药品和合资企业药品作为一个层级来进行招标呢?难道是因为每一个进口药品和合资企业药品都要比非进口和非合资企业的产品好吗?谁能下这样的结论?依据是什么?这完全是对政策和实际情况不了解的人才能说出的话、做出的事儿。如果决定政策的人真的是这么想这么做的,那就太危险了。这与国家的科学发展观相去甚远。如果单独拿出几个产品进行比较,或许会存在差距,但却不能笼统地说进口药品就能作为第一个层次进行招标。 第二个不合理的地方就是对原研药品的特殊定价政策,原研药品是高于国内同品种同剂型的药品价格的,这是不合法的,也没有任何政策性的依据。最起码它违背了几个基本原则,比如说中国政府参加世界贸易组织中所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因为所谓的原研药和仿制药都是非专利药,它们在法律上地位是完全相同的。人为地把它抬高一个层次,给它优惠政策,这是超国民待遇,违反了WTO的原则。 虽然很难说这种情况是不是威胁到了国内医药产业的发展,但总之是一种不公平。应该是在政策和法律框架内,让大家公平竞争。招标、一品两规等等,都是人为制造的不公平,都应该在学习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加以完善。 陶德胜:应该说,给予外企专利药的优惠待遇是无可厚非的,但现在有很多过期专利药还在享受这种优惠待遇,但对国内很多专利却不认同,尤其是中药专利。所以招标规则有意无意地保护了外资产品。 以前由于低水平重复竞争,国内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强。从政策层面上讲,尤其像招标政策,政府并未出台扶持创新药的政策。1992、1993年以前国家的知识产权政策不保护化合物专利,只保护工艺专利,使得当时国内很多原研药根本就没有申请化合物专利的可能,因此当时很多原研药申请不了化合物专利,很多原研药的专利得不到保护,一个品种大家都可以随便仿,同质化程度就比较高。这与当时的政策和国家的发展过程有关,在那种环境下,大家也没有创新动力。 现在有了知识产权政策,可是我们跟国外的企业又不在同一起跑线上了。国内大部分企业,即使最大的企业一年的销售额也不及人家一个企业的科研费用高。现在再谈跟他们去平等地竞争,我觉得是不太现实的。至少国家在这一方面应该有一些政策倾斜。 赵博文:跨国制药公司凭借雄厚的资本与技术实力,再加上相关的政策,在我国制药和药品销售行业中进行大肆并购,扩大所占的份额,增强对我国医药市场的控制力。 外资企业前几年在进入中国市场时,多数为了申报和审批的方便,采取了与国有企业合资的方式。而近年进入中国的多为跨国制药企业独资创办的企业,而原有合资企业外方,也逐步要求中国企业退股,想要成为独资企业。国有医药工业企业与2005年相比,出现了进一步下降的局面,我国民族医药产业产品在中国医药市场的控制力正逐步下降。 政府应该起到引导作用 记者:在研发领域,最近经常提及的一个问题是,国内的一些研发机构由于缺乏资金,而不得不将一些已经进入后期临床试验的技术转让给外资企业,您觉得这对于国内的生产企业来说,会有什么样的启示?对国内医药产业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国内企业真的缺乏资金而不能在研发上投入吗? 于明德:这个问题从原则上说不应该这样看。只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原则,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儿,我们就可以买别人的,别人也可以买我们的,都是自愿的。政府都不应该加以干预,政府应该是引导,尽量让我们自己的成果首先落户在中国,因为我们是中国人。这一点上,企业应该有自己的价值判断。 陶德胜:我们5年前从韩国买了一个专利:艾甫拉唑。为什么不从国内买呢?一是国内一些研发机构开价很高,资料的完整性也不够。再一个就是,国内的研发机构并不想在一个品种卖出之后与企业共同合作开发,共同承担风险,而是想做一锤子买卖,只要把自己的产品推出去就不想管了,把所有的风险都扔给企业。当然这种风险对国外企业来说,可能不算什么,可是国内企业风险就太大了。我们从韩国用250万美金买过来这一品种,是分期付款、大家一起来做的。后期又花了将近一个亿的资金,用了5年的时间才取得了批文。 这也可能是一些研发机构对自己产品的信心不足的原因,而且一个新药从青苗到后期的产品的风险也是很大的,国内的企业大部分还没有实力承担这个风险。 除了研发机构的心态要有所改善之外,政府也应该给予扶持。事实上,国家在这方面的资金投入不少,但是资金的发放方式有点像天女散花,分布太散,不能集中在重点项目集中投入,这里投入一些那里投入一些,结果很难达到效果。 每年国家各部委对医药创新的投入都有上百亿的资金,可是因为太散,分布到全国各地几千家科研机构,就非常之少了。所以我们不是缺乏资金,而是缺乏方向和策略。国家可能也担心风险太大,不敢过分集中投入。所以在创新上,政府和企业的观念都要改变。 赵博文:由于受到降价和招标政策的影响,我国民族医药产业盈利水平大幅度下降,丧失了持续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能力,2004年我国投入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0.62%,2005年占0.71%,2006年占1%,而发达国家用于研发的投入占销售额的比例为15~18%,印度为6~12%,2005年全行业的研发投入为4亿美元,而辉瑞则达70亿美元,导致我国民族医药产业几乎丧失了创新能力,国内一些研发机构由于缺乏资金,不得不将一些已经进入后期临床试验的技术转让给外资企业,这种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现象,必然导致我国民族产业自主创新的能力进入恶性循环,对我国民族医药产业的发展将带来极大的伤害。 中国“拉美化”可能性不大 记者:近年来,随着境外资本的活跃,越来越多的外资参与到了医药行业的并购中,有的甚至参与到国企资产改革中,对此,有人担心,中国的医药行业也会像之前的拉美国家那样,出现“拉美化”现象,甚至会影响中国医药工业的安全,对此您怎么看? 于明德:这个问题没有那么严重,一提到安全,就是很严重的问题了。 当然,肯定是有影响的,大家对政策环境有意见,就表明是有影响的。面对这种情况,既不能把它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也不能漠视它。我们只有通过合法的途径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去反映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以纠正这些不完善的地方。 陶德胜:我觉得在中国出现“拉美化”现象的可能性不大。医药行业的合资合作与其他行业的合资合作并没什么两样。我国曾在家电行业、IT行业都出现过这种情况,但却并没有出现类似的问题。我觉得这对于我国医药行业了解国外的先进技术,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是有好处的。外资参与到国内医药行业的资本并购当中,会加快行业的整合力度,如果还是像之前那样国内几千家企业你争我斗,同质化斗争,估计也不会斗出民族医药的大企业出来。我觉得如果国内医药行业在对外合作中,政府在创新方面给民族医药有一些扶持的话,应该也没什么大问题。 赵博文:药品是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的重要物资,关系到每一个人,既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民族兴衰和国家安全,还关系到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尤其在战争、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中更显示其重要性。医药产业是一个战略性产业。作为战略性产业,需要由国家来掌控。非典的经验教训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一是需要储备,并按药品的有效期及时更新;二是在紧急需要时,企业必须按照政府的指令进行生产和调度;三是战略储备和指令生产必须是优质高效和绝对安全的药品。非典的经验教训已经迫使国家建立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现在迫切需要对医药行业的战略地位引起足够重视。内资企业承载着广大群众的基本用药保障,却利润微薄或基本无利可图。如果出现“拉美化”现象,这些企业将会面临重大生存危机,在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瘟疫等,将直接威胁到13亿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障和国家战略安全。 记者:事实上,每个国家的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可能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尤其对于我国相对落后的医药行业而言,您认为出现上述问题是发展中的必然,还是带有偶然性,为什么?事实上,各种冲击力量有来自产业内部的,也有来自外部的,您认为哪个影响更大一些?为什么? 于明德:这个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目前的内外待遇不同等情况,还是政策环境的问题。目前国家对医药行业的政策,不完善的方面还有很多,也是在不断发展中完善的。为什么要学习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呢?就是因为要不断完善政策。 陶德胜:我觉得主要还是我们自己的因素,如果我们同质化的程度低一点,创新精神多一点,不怕死的精神也多一点,国内的医药产业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所以从这一方面看,它又是必然的,只有通过残酷的竞争,淘汰一部分企业,加强集中度,才会改变国内医药企业竞争力相对薄弱的状况。 核心链接 【数据】 据全球著名的会计师审计机构普华永道发布的一篇题为《迎接全球重心转变》的报告显示,34%的亚洲本土制药企业正考虑同业并购,1/3的跨国企业已经整装待发,准备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兼并收购或自行开发的方式,进一步扩展亚洲区内业务。约半数的亚洲本土制药企业表示,如果能够解决资金问题,它们可能会寻求并购机会。而据该报告对全亚洲包括中国大陆、印度、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韩国、中国台湾、泰国和越南等在内的9个地区的185位制药企业高层的深入访谈结果显示,中国大陆地区被普遍认为是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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