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政策法规 > 辽宁出台药品管理办法 保健品冒充药品视为作假

辽宁出台药品管理办法 保健品冒充药品视为作假

中国虎网 2008/8/12 0:00:00 来源: 未知
保健品冒充药品 按假药论处   辽沈晚报 今起《沈阳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是我国首例由地方政府出台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规章   保健品假冒药品按假药处理   现在有一些保健品夸大功效,还有一些药品声称“包治百病”,以前这些虚假宣传行为仅靠工商部门查处,药监部门往往很被动。 《办法》明确规定,非药品广告和促销宣传书面声明及随附的标签、说明书、包装等,不得含有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内容。   石晓峰称,如果违反规定,药监部门将这样的保健品和药品认定为假药,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处以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同一药品不能摆在不同柜台   昨日记者在沈阳市中街步行街内的一家药店里看到,每个柜台上角都贴着椭圆形的卡片,上面写着“清热解毒”“心脑血管”等字样,里面的药品都被分门别类摆好,就连保健品也有自己的专柜。   此前,执法人员发现有的药店里同一种药却在好几个柜台都有销售,石晓峰指出,这种行为的背后实际上是通过出租柜台的方式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使那些没有许可的批发商躲在合法药店的“大旗”下销售,自医药新闻网。   医疗机构不得从零售企业购药   《办法》中还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从药品零售企业采购药品,石晓峰称,这是为了防止医药商业贿赂的发生,促进医疗机构医药分离,逐步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   另外《办法》还明确了药品回收必须由生产、经营企业在药监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其他高价收购药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