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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下医药流通企业的生存法则

中国虎网 2009/5/19 0:00:00 来源: 未知
医改方案中要求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这实际上是希望药品一次配送到位,减少中间环节,但这有可能违背市场规律。”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4月15日对本报记者表示,他对医药流通领域的改革仍存忧虑。

  基本药物从最初的“统购统销”改为省级招标之后,众多药企解除了对行政垄断的担心,但“严格控制流通环节加价率”的提法,又将医药流通行业推向了充满变数的未知境地。

  然而,长久以来形成的流通环节加价惯例,此次改革能否从根本上改变?业内人士普遍并不看好。

  流通环节或变相加价

  医药流通广义上指从药企到患者的所有中间环节。传统格局下,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最终患者一般经历多级代理商,中间环节长被认为是导致广为诟病的高药价的最主要原因。

  但事实上,“工业委托商业”的代理模式是企业推广市场最经济的方式,尤其对于药品销售来说,企业无法直接面对每一个终端,中间环节不可缺少。

  中国医药商会曾做过统计,2007年医药流通行业的利润率仅为1.21%。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即使一些优势企业利润率也不超过10%。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加价,显然没有全部流入流通企业。

  目前各省都实行药品招标采购,但招标价却远远高出药企出厂价。以国内用量最广的抗生素注射用头孢曲松钠(1g)为例,主流生产企业的出厂价均为1.60元左右,但各地的招标限价均在10元左右,溢价在4倍以上。

  因此,有业内人士认为,高药价格局一直没能打破,只能说是“客观需要”。

  这些客观需要包括医生的处方费等“推广”费用。曾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个地区的大代理商一般都相互熟悉,且推广成本也成为惯例,这也体现在招标过程中。”

  在各地招标中,也曾出现以低价中标,但后续却不供货的情况。低价药品无法满足“客观需要”并不奇怪。(更多新闻来源医药新闻网)

  把加价的板子打到流通企业身上,业界并不服气。国内医药流通企业前三强九州通集团营销总监牛正乾表示:“企业现款现货、先款后货,或很少回款,这些进货形式不同,加价率也不一样。政策一刀切是不符合经济规律的。流通环节究竟应有多少加价率?应由市场说了算。”

  业内人士介绍,即使控制层层加价,代理商还是会变相将必要利润加在其中,如北京配送医院的流通企业加价率为6%左右,在有二级公司的情况下,一级大代理商留存3%左右,其他利润为下级流通商所得。

  “贴牌”应对统一配送

  相比起流通环节加价率来说,统一配送更为流通企业关注。今年3月13日发布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要实行医药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推动医药物流发展。医改方案中虽只对基本药物提出统一配送的要求,但于明德认为:“严控加价率的目的就是减少中间环节,其本质还是想实现所有药品的统一配送。”

  统一配送的初衷是尽量减少药品从企业到患者手中的中间环节,对于监管方来说,统一配送更便于集中管理,只要控制好了一级代理商,下游代理商会想方设法积压内部成本,并有利于行业整合。但于明德认为“从现在的趋势来看,即使基本药物,统一配送也只不过是政府将第一手配送权交给几个大代理商。”

  以北京为例,全市共有3300多家社区中心,于明德介绍,目前没有哪一家企业能实现全覆盖,一些区县级医药流通企业和终端之间,都经过数十年时间的积累。尽管这些企业规模不大,但是其渠道建设、人力成本、配送能力、衔接熟练程度等,都不是外来者一朝一夕能够建立起来的。即便大代理商,要渗透到这些环节,也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

       据了解,目前全国持证的医药流通企业共有8000多家(不计算分公司),其中大部分规模偏小;2007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医药商业企业仅500家;业内前三强国药集团、上药股份和九州通集团销售规模均超百亿,三家占全国流通份额达20%。

  国药集团新闻发言人朱京津向记者表示:“对一些规模大、网络健全的企业来说,统一配送的政策是有利的。国药集团和其他企业站在同一起点上,但国药的基础条件、网络覆盖面都是有优势的,医改政策是国药的发展契机。”

  国药集团2008年销售额超过450亿元,已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亳州、郑州设有物流中心,营销及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国。

  去年,国药集团收购了新疆药业。类似国药集团这样的收购可能会在今后更多的上演。于明德认为:“小企业所控制的市场不可能放弃,大企业重新建立起渠道来又会耗费大量的成本。在这样的格局下,流通企业将呈现出更加集约化,出现从长期合作到资本联合的趋势。”

  目前北京流通商之间形成了这样的格局,即北药控股等大代理商拿到配送资格后,寻求资质较好的区县级代理商为其“贴牌”配送。这样的合作对双方来说是互利的,也为今后的进一步联合提供了基础。(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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