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市场分析 > 发改委大刀砍向高价药

发改委大刀砍向高价药

中国虎网 2009/6/15 16:57:19 来源: 未知
讯国家正通过一系列组合政策破解老百姓“看病贵”,这其中包括强化对药品价格的监控举措。
今后纳入政府管理的除了基本医疗保险和一些特殊药品(如疫苗)外,还将重点管理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同时,国家发改委还将加大对高价药的监控,对那些用量大、价格高的药品进行成本调查审核,适时促其降价。
据悉,正在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制定的 《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明确了上述思路。该文件是新医改方案21个配套文件中的一个。
这意味着新医改启动后,政府管理药品价格的范围将有大幅度调整,纳入“药品定价目录”的药品数量将会有所增加。
分析人士认为,这可以看作是政府“收紧”对药品这个特殊商品价格管控的信号。
据悉,上述文件已在业内多次征求意见。但由于涉及基本药物的定价,而相关各方在哪些药物列入基本药物目录方面,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致使目录的出台一拖再拖。该文件最终何时公布,目前尚未有确切时间表。
一位曾参与该文件制定的人士介绍说,发改委价格司等部门仍在对该文件进行修订,不过其核心思路已经确定下来,包括价格管理将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扩大政府管理价格的范围等内容。
目前,药品价格管理共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发改委作为价格主管部门,依据“药品定价目录”,对相关药品的价格进行调控。分析人士介绍说,从调拨价到放开管理,再到目前的“双调”结合,50年来,药品价格改革就是一条逐步放开之路。
该文件调整了中央和地方价格管理权限。地方除了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中的非处方药、地方增补的药品品种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制剂价格外,还增加了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饮片定价权限。2005年7月,国家开始赋予地方部分非处方药定价权。
有学者预计,该文件出台后国家“药品定价目录”将会随之扩容(更多新闻来源医药新闻网)。
据介绍,这将是继2005年7月后又一次较大范围的调整。目前由国家定价的药品数量2400种,其中包括医保目录西药处方药1018种、中成药处方药532种,血液制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300多种。
对于外界关注较高的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如何定价的问题,目前也有了初步思路。
据悉,基本药物将按照通用名称制定统一的零售指导价。在基本药物目录正式公布以后,发改委将核定并尽快公布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
而对于流通环节的差价率,“意见”首次明确了将要按照补偿物流配送成本来核定。分析人士认为,这将有利于挤掉药品在流通环节中增加的“水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药价水平。
据悉,强化管控将成为下一阶段药价管理工作的一个重心。
按照工作安排,2010年前,国家发改委将重点核定国家基本药物价格和那些用量较大、价格高的非基本药物价格,以此遏制药品中不合理利润,降低老百姓过高的药费负担。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此前曾透露,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和“以药养医”机制不合理,是导致“看病贵”的深层次原因。但“看病贵”直观地表现为医药价格高,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
为此,该文件明确提出加快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解决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与成本倒挂的现象;同时规范医用耗材价格行为,解决医疗耗材价格过高,老百姓负担过重的情况。
据介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正加紧研究药品加成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问题。按照新医改方案,将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不过分析人士认为,在“以药补医”机制没有改变的前提下,“看病贵”依然难以解决,政府的价格管控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药品负担过重的顽疾。(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翁仕友)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