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10/1/27 0:00:00 来源:
未知
1月2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决定对在大众媒体上任意夸大药品适应症状、不科学表示功效、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作疗效证明以及虚假宣传的八种广告药品,在全市范围内一律采取下架暂停销售和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这八种药品为:
清肺宁嗽丸(山西亚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14020286);
散结灵胶囊 (西安方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61021600);
二十五味儿茶丸(西藏神猴藏药业生产,国药准字Z54020041);
双黄平喘颗粒(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20000107);
仙灵骨葆胶囊(贵州同济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20025337);
利脑心片(北京长城制药厂生产,国药准字Z20050127);
十五味萝蒂明目丸 (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63020255);
睾丸片(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H63020194)。(贾增宽)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