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10/2/22 0:00:00 来源:
未知
昨日,重庆市卫生局发布消息称,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15个区先行尝试。从本月25日起,这15个区内39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将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即以进价销售给市民,不再像以往那样进行15%的加价销售。降低药品价格,也就是采用政府打包采购的方式,压缩药品流通领域的中间环节,取消药品的批零差价,将药品价格降低,让利于百姓。也就是说,一支青霉素如果进价为8分钱,那么患者使用也只需花8分钱。
15个区首先试点
《通知》明确指出,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区这9个主城区,及万州、黔江、涪陵、江津、合川、永川区这6个区域中心区,首批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因此,这15个试点区必须在本月24日统一调整药物零售价格,其辖区内的390个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会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于25日实行“零差率”销售,即所有药物按采购价销售,不得加价,并将药物的品名、规格、单位、进价、原零售价格、现执行销售价格进行公示。
药物实行统一化
这307种国家规定的基本药物,由重庆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招标采购,形成统一采购价格,并统一配送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标采购工作将于近期开展。
这390个基层医疗机构也可对307种基本药物之外的其他药品进行自主定价,但自主定价药物的销售额不超过所有药品销售总额的30%。
报销比例更高
基本药物会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的10%以上。
政府补助改变“以药补医”
《通知》要求,这15个试点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要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同步进行。试点区要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原则,核定政府补助,足额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彻底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的机制。
3月底前,这15个试点区将要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编、定岗、定员和人员聘用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水平将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各方说法
药贩:一名长期在主城各大医院推销药的药品经销人员张先生无奈地称,自己一直在关注“医改”,现在大限将至,心里一天比一天慌。
“我们为医药公司在医院‘攻关’,工作就是专门通过各种手段打通关节,让低价药变高价药,最终通过医生手中的处方大量卖给患者。”张先生说,医改后业务范围会有所收缩,目前正请朋友物色其他的工作。
患者:“以前感冒了一次,输液3天就用了1000多元。”昨日,家住北碚的尹先生得知“医改”马上实施,就打趣地表示“慢慢地,就生得起,并看得起病了。”
医院:昨日,记者走访了渝中区一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了解到,他们表示会坚决执行政府的决策,希望更多的市民到卫生服务中心享受平价医疗,“其实,如果政府补助落实到位,医院不会受到影响。”
医药公司:由于涉及“医改”,一些医药公司谈及此事都讳莫如深,据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中标的医药公司肯定高兴,没有中标的公司的业绩多少都会受到影响,可能将业务重心转向销售307种基本药物之外的药品。” (来源:重庆晨报 记者:朱阳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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