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价格行情 > 2010年广东开展第二批药品价格复核及申报的通知

2010年广东开展第二批药品价格复核及申报的通知

中国虎网 2010/8/14 0:00:00 来源: 未知
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行为,加强药品价格监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发改电〔2010〕19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发改电〔2010〕214号)精神,现将第二批药品价格复核及药品价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内容及时间。品种范围为国家尚未公布价格或执行试行价格,以及其它需复核的药品(详见附件),复核内容包括生产成本、出厂(口岸)价格、供货价、中标价、实际零售价等。企业应在广东价格信息网(http://www.gdpi.gov.cn/)“广东省医药价格监管服务平台” 的“普通定价申报”系统中申报后,再向我局递交书面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对未按时申报的药品,我局将以招标交易的品种剂型规格,参考全国最低中标价格以及同剂型药品的出厂(口岸)价格的比价,按就低的原则核定价格。
 
    二、申报材料要求。第二批复核药品价格申报以及日常药品价格调定价申请需填报的表格、提交的书面材料以及审批程序等事项,均按照《关于开展第一批药品价格复核工作的通知》(粤价函〔2010〕550号)规定执行。
 
    凡属于新上市、新剂型以及提价品种(包括粤价函〔2010〕550号文专项调查的品种),需提交经产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处罚、处分)审核盖章的成本价格调查审核报告。企业提供的资料如需保密,应予以注明。属国家定价权限的已公布价格的药品补充规格品申报,只需填报相关表格及提供加盖公章的材料复印件,不需核对相关进货、销售发票原件。
 
    原已在“广东省药品价格管理服务平台”上申报而未审核公布的药品价格,因现行申报价格须填报的材料与之前不同,请申请单位按本通知规定重新申报。
 
    企业应如实填报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成本价格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予以曝光。
 
    三、材料审核及受理。企业在网上申报获得受理号后,请按预约时间到我局价格业务受理大厅提交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一份,同时在材料封面首页右上角打上受理号。经审核与网上填报资料一致,材料符合规定的给予受理回执视为正式受理。企业难以提供相关发票原件的(包括粤价函[2010]550号文的复核品种),应提交经公证处确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原件。
 
    四、审批结果查询。对企业申报的药品价格,我局将集中审核公布。具体的价格方案公示以及受理审批情况,将分别在广东价格信息网首页、“差别定价申报” 和“普通定价申报”系统栏目中通告,申报企业可根据受理号及时进行查询。
 
    五、药品价格申报。今后日常药品价格调定价申请均通过 “广东省医药价格监管服务平台”分类进行申报。
 
    差别定价药品(标注生产企业名称的价格,包括国家和我省已公布的单独定价、优质优价以及差别定价补充规格)与普通定价药品的价格申报,分别进入省医药价格监管服务平台的“差别定价申报” 、“普通定价申报”系统进行填报并扫描上传相关材料。
 
 
    二○一○年八月十日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