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政策法规 > 今年药品监管关注三大焦点

今年药品监管关注三大焦点

中国虎网 2011/1/17 0:00:00 来源:
 生意社1月17日讯 
 
    1月14日,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了今年药品监管的任务,药品审评、质量监管、基本药物成为业界关注的三大焦点。
 
    药品审评——
 
    提高效率
 
    药品审评一直以来都是业界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对审评速度和进度的可预见性不够满意。
 
    对此,国家监局表示,今年将进一步推进药品审评审批改革。改革的目标就是,在确保审评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审评效率。
 
    药审中心将通过内部机构设置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分配任务,提高审评效率。一是加大对创新药物申请的指导与支持,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与交流。科学利用外部专家资源,建立内外结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药品审评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要提高工作时效,加快临床研究的审批。二是加强技术审评、现场核查、标准复核、样品检验等各单位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确保各单位严格履职、分头把关、无缝衔接、高效运转。三是充分发挥省局药品初审的作用,将部分补充申请等审批事项交由省局承担;还将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尝试建立国家级药品审评的授权机构,承担国家药监局安排的仿制药、补充申请等审评任务。
 
    今后,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将把精力主要放在创新药审评上,逐步形成国家局和省局统一协调、相互补充的审评审批工作体制,提高效率。
 
    国家药监局今年还将研究制定《药品研究监督管理办法》,以加强对临床研究机构的监督,规范药品临床研究行为;制订颁布《药用原辅材料登记备案管理规定》,对原辅料供应商进行质量审计;制订颁布《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建立药品标准形成、提高与淘汰的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2015年版《中国药典》编制工作和“十二五”期间药品标准提高工作有序进行,以完善的法规制度,夯实监管基础。
 
    药品质量——
 
    决不允许突破底线
 
    为确保百姓用药质量安全,国家药监局态度非常坚决,决不允许突破质量的底线。日常监管、产品抽验、推行实施新版药品GMP、修订药品GSP,是今年采取的一系列强有力措施。
 
    日常监管重点强调原料购进、投料监控、出厂检验等环节,并强化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责任。产品抽验重点加强抽验针对性,将及时研究颁布可以控制质量、强化安全的补充标准。通过加强药品抽验与监督检查、不良反应监测、稽查执法的有机配合,严肃查处偷工减料、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新版药品GMP已经国务院同意,近期将颁布实施。国家药监局将制订周密的实施计划和有关配套文件,改进检查方式和评判标准,突出动态检查、按品种检查,强调软件管理,督促企业建立起严密的生产管理体系和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牢固树立全过程的质量意识,从根本上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水平。根据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推进医改工作的新要求,今年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加快修订药品GSP,提高技术要求和准入门槛,引导药品经营规模化、现代化发展,要拿出有力举措,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浈还特别强调,今年将组织对参麦注射剂等4个中药注射剂品种进行综合评价,有序推进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要求各地药监部门,对本辖区中药注射剂品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积极引导生产企业与科研机构联手攻关,加强科研,主动提升中药注射剂质量标准。
 
    据悉,自2009年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开始以来,通过稳步提高中药注射剂质量标准,坚决叫停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品种,中药注射剂的安全形势渐趋平稳,2010年没有发生一起严重质量事件。
 
    基本药物——
 
    质量问题“零容忍”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药品监管部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证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为此,国家药监局表示,必须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积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质量新标准,从源头上提升产品质量。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全面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要进行全覆盖抽验,加强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基本药物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引导合理用药,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在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基本药物质量绝不能出质量事故,对基本药物质量出现的任何问题都要“零容忍”。
 
    吴浈再次强调,对307种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是写进国务院医改文件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和整个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责任重大。从2011年4月1日起,药品电子监管将成为企业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先决条件之一,毫不动摇,国家药监局将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据悉,截至2010年底,北京、安徽、江西、甘肃、宁夏等省(区、市)生产企业入网率已经达100%。
 
    按照国务院部署,2010年国家药监局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方面牵头落实了四项具体任务:全面提高和完善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的质量标准,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完善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随着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社会用药结构、药品供应渠道将会发生重大变化,产业集中度会有所提升,这将进一步推动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药品质量水平的提高。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