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政策法规 > 卫生部拟对医学生行医设临时医师执照

卫生部拟对医学生行医设临时医师执照

中国虎网 2011/3/10 0:00:00 来源:
 生意社3月10日讯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柯杨透露,她在2010年全国政协会议上的一份提案得到卫生部高度重视,对于提案中所反映的“医学生非法行医”的困惑,卫生部表示将以设立临时医师执照的方式解决,具体办法仍在制定。
 
    2009年11月,一则新闻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推向风口浪尖。起因是北大一位教授在该院就诊时去世,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指控主治医生为北大在校医学生,没有取得医师执照,属于非法行医。此事将全国医学院校普遍存在的“医学生行医”状况暴露在世人面前。
 
    对此,柯杨对记者说,此事影响特别大,打击面也特别广。在我国的医学教育体系中,“毕业后教育”是重要一环。医学研究生经过5年的本科学习之后,需要到医院去边干边学,才能完成全部学习,这是医学生必经的一个阶段。
 
    “就像开车,你拿了驾照,仍然有一个学习和熟练的过程,医生同样这样,如果不实践就完全没办法成长。”柯杨打比方说。
 
    但是,1999年开始实施的我国《执业医师法》,令医学生的“毕业后教育”阶段陷入尴尬。法律规定,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才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柯杨说,为了防范出现“草菅人命”的情况,在校学生是不允许考医师执照的。这样,医学研究生就进入了一个“灰色地带”。尽管医学教育界多次提过不同看法,建议修改法律,但柯杨承认,“国家的法律改起来是非常难的”。
 
    “其实不算‘非法行医’,但是它就在灰色地带里面。过去大家就是在灰色地带凑活,当时也有人预言,如果哪天发生一件事故,这件事情绝对会暴露出来——没想到暴露在我们自己身上。”柯杨告诉记者。
 
    北大第一医院的事件发生以后,包括柯杨在内的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次年的“两会”上就此提出了各自的建议。有代表建议我国参考国际经验,对获得医学学士学位但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如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和长学制后期的学生,设立临时执照。
 
    对于这个问题,北京大学专门组织了一个研究团队,从而为解决这个全国普遍存在的“灰色地带”提供参考。最终,在2010年“两会”上,柯杨在提案中详细分析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提了4点建议。“第一是给一个司法解释;第二是给一个临时执照,前提是严格考核;第三是直接给执照,允许医学生考;第四是修改法律。”
 
    “去年,我们就得到了卫生部的回答,选择了第二项,给临时执照。我们觉得挺受鼓舞的,因为终于解决这个事儿了。”柯杨说,后来卫生部又专门召集专家开会研究此事,拟在全国推行。
 
    经过这次提案,这位政协委员的体会是,提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做得好,真的能产生影响。一方面,政府部门对待提案,应该认真对待、认真回答。另一方面,政协委员提出参政建议,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提案言而有据,最好有数据支撑,更易得到采纳。
 
    她对其他政协委员感慨:“我们每交一份提案,真是得做点功课,多提点可行性建议,而不是说把问题扔到那儿后,让政府看着办。如果提什么问题都建议政府加大投入,得到的可能是让你不满意的答复。” (张 国)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