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11/4/2 0:00:00 来源:
生意社4月2日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从今天起,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全部持有“电子身份证”,基本药物生产中标品种企业全部实行电子监管。可追踪问题药品,可防止假劣药品。
从4月1号起生产的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在出厂前,生产企业必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通过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办公室主任朱国富说,这是我国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实现的第三次跨越。涉及到招投标的话,没有这个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
采购。
截至3月20号,我国各省(区、市)拟参加基本药物
招标和已中标的1906家生产企业全部纳入了药品电子监管网,并按照要求进行了生产线改造,达到了入网率和改造率两个100%的目标。
这意味着,从4月1日起,参加招标的基本药物已经具备了赋码的基本条件,可以进入实质性的赋码管理阶段。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建设完成了“基本药物入网生产企业数据库”和“生产线改造企业数据库”,并已通过网络提供给各地在基本药物招标中使用。
在今年4月1日实现参加招标基本药物品种电子监管的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继续扩大电子监管范围,到2012年2月底,实现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
届时,所有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赋码,所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通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不能开展基本药物品种核注核销的企业不得承担基本药物配送工作。“十二五”末,国家食品
药品监管局力争对所有药品实施电子监管,形成更加健全的信息网络和管理制度,实现上市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质量可追溯。
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对于提高监管效率、更大程度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它有利于有效打击制售假
劣药品行为。药品电子监管网实施闭环运行,使得非法药品无法进入国家正规销售使用渠道;有利于问题药品的追溯召回。由于对入网药品的流量、流向和库存能够进行实时掌控,因此发生药害时,通过该网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进行问题药品的追溯、召回;有利于保护药品生产
企业的利益,正规产品能得到有效保护。(作者:车丽)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