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11/4/29 0:00:00 来源:
未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8日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称,中国首部《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将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
该项国家标准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民政部、北京协和
医院、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等10余家单位的数十位专家参与起草。为保证
标准的科学化、合理性以及与现行的国家相关政策有效衔接,标准草案广泛征求了各类残疾人组织、残疾人代表及其亲属、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及群众等社会各界以及卫生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多个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程凯介绍说,《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规定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的术语和定义、残疾分类和分级及代码等,适用于残疾人有关的信息、统计、管理以及对残疾人的服务、保障等方面。该国家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中国残疾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点以及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考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数据和使用的技术要求,借鉴了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相关分类分级方法,并参考了各界意见,既符合国情,又与国际接轨,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程凯说,联合国发布的数据确认,残疾人口占全球人口的10%,发达国家残疾人比率均在10%以上。中国制定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充分考虑和反映了中国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国家社会保障可承受力。
他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相关规定,中国把残疾类别限定在
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六类残疾。
据了解,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与中国现有的工伤、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等涉及不同领域的“伤、残”评定标准相比,在适用范围、使用目的、评定方法、等级划分等方面都存在差异,残疾人分类分级国家标准有其特定的使用范围和评定方法,既不等同也不能替代其他领域的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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