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健康家园 > 5月1日醉驾入刑首日 全国各地刑拘多名涉嫌醉酒司机

5月1日醉驾入刑首日 全国各地刑拘多名涉嫌醉酒司机

中国虎网 2011/5/3 0:00:00 来源: 未知
5月1日起,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为的处罚将从行政处罚上升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当天凌晨,广州、深圳、北京、重庆等地交警部门纷纷设岗,查获多名涉嫌醉酒驾驶者,他们将被以“危险驾驶罪”提起起诉,面临刑事处罚。
 

  北京醉驾司机李俊杰被带上警车,送往看守所拘留

  [济南]

  醉驾入刑宣传 走进景点商场

  济南市历下交警大队认真做好“五一”节期间各景点、商场等周边的交通安全保卫以及“醉驾入刑”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等工作。在泉城广场摆放历下交警大队设计制作的印有“醉驾入刑”相关法律法规常识的“关爱生命 拒绝酒驾”宣传展板,并向过往市民发放印有关于“醉驾入刑”相关法律法规常识的宣传折页,受到市民好评。

  [北京]

  “不知道查得严” “醉司机”被刑拘

  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出现在5月1日刚过零点。当时,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夜查小分队正在东二环朝阳门桥执行夜查酒驾任务。

  “零点44分,我们刚刚码放好交通标志,一辆外地牌照的黑色奔驰吉普车从东向西开了过来。”透过打开的车窗,民警董阳闻到了隐约的酒味,立即示意奔驰车司机接受检查。“他只是轻轻一吹,呼气式酒精检测仪上显示的数字就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

  随,奔驰车司机李俊杰按规定被带回交通支队,接受专业医疗机构抽血。3时40分,经过专业机构鉴定,李俊杰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59.6毫克,超过醉酒驾车标准近一倍。

  4时许,当记者来到东城交通支队讯问室时,仍可闻到李俊杰身上浓重的酒气。这位来自内蒙古的司机称,他是来北京看望弟弟的,当晚喝了几瓶啤酒。

  当被问到是否知道“醉驾入刑”的规定时,李俊杰表示,自己“不知道北京查得这么严”,也“不知道‘醉驾入刑’的规定”。与李俊杰同行的朋友一直在向交警求情:“就这么点事,让他认个错您就把他放了吧。”直到清晨,渐渐清醒后,李俊杰向民警表示:“我知道我错了。”

  5月1日上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俊杰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上海]

  车主涉嫌醉驾 造成数人受伤

  1日晚从上海警方获悉,36岁的车主须某当天因酒后驾车,造成数人受伤,已被上海警方查获。经初步鉴定,须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3毫克,涉嫌醉驾。

  13时57分许,上海九新公路连富路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造成数人不同程度受伤。随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发现追尾车辆车主须某涉嫌醉酒,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显示为203毫克。

  上海警方表示,为了确保醉酒驾车案件查处、办理过程的严谨,警方将进一步交由具有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抽血取证,展开鉴定,具体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重庆]

  只因“盛情难却” 涉嫌醉驾被查

  1日零时4分,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交巡警平台民警在西永大道设卡检查酒后驾驶,一名廖姓司机涉嫌醉酒驾车被查获。经初步检验,廖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20mg/100ml。据悉,这是“醉驾入刑”今起实施后,重庆查获的首例涉嫌醉酒驾驶。

  “我平时都是很注意喝酒不开车这条的,自己喝不得酒,但在外面不可能不喝,朋友们也知道,平时喝酒后都会有一个没有酒的朋友代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仍有些醉意的廖某还略带微笑,但说着说着就变成了苦笑。

  廖某称,4月30日晚,他和4个有业务往来的朋友,在冉家坝一家中餐馆吃饭,席间大家要了啤酒喝。廖自称,因为酒量不好,他主要是陪朋友喝,自己只喝了1瓶多的啤酒。饭后,一个估计也是喝麻了的朋友不经意提出要廖送他回大学城。“他比我喝得还多些,当时也不知是怎么想的,就开车送他回来了……”

  “生意场上盛情难却啊!我喝了,但是喝得不多!”廖某回忆称,他是个老实人,加之“酒后吐真言”,于是坦白了。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