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国际动态 > 欧盟GMP法规制度简介

欧盟GMP法规制度简介

中国虎网 2011/5/20 0:00:00 来源: 未知
  欧盟GMP的演进

  1970年10月,欧洲自由贸易区(EFTA)在“关于药品生产的现场检查的互认协定”主题下成立了药品检查条约组织(PIC)。1995年欧盟成立,PIC在接受新成员的问题上出现了与欧盟法律的不相容性,因为只有欧盟委员会才被允许与欧洲以外的国家签署协议,而欧盟委员会本身并不是PIC成员,作为一种变通的方式,PIC采用各国卫生当局之间的合作协议来代替国家之间的法定条约,成立了以协作方案方式构成的协议组织PIC Scheme(药品检查合作计划组织)。1995年2月,PIC与PIC Scheme共同工作,统称为PIC/S。PIC/S的目的是促进各参与国药品GMP检查当局的联系以及保持相互间的信任,交换GMP检查及相关领域的信息、经验,并提供对检查员的培训。

  PIC/S基于药品认证互认的目的,专门针对药品GMP监督检查的质量提出了严格要求,具体概括如下:1.建立了检查员管理的系列规定,详细规定了检查员的资质要求、职责、培训等。2.建立了检查的文件体系,以确保检查机构的所有活动均通过标准操作规程(SOP)明确描述,包括培训、检查、检查报告、处理投诉、许可证管理(发放、吊销及撤回)、证书、文件管理、计划和处理上诉等。3.对于检查记录有详细的书写要求,且与检查活动相关的记录至少应保存3个完整的检查周期或者6年。4.有明确的对生产企业实施检查的程序规定。对于生产企业的检查,至少每年一次或两年一次。5.制定了检查质量手册,其中对质量方针、GMP检查的法律地位、检查活动中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等均有详细规定。6.制订了关于保密性方面的工作人员守则,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都应书面承诺不向第三方泄露任何关于当事人商业信息的情况。7.建立了GMP检查机构内部审核和定期评审制度。

  1972年,《GMP总则》颁布,用于指导欧共体国家的药品生产。1989年1月,欧共体第一版《GMP指南》出版,两年后对其进行了修订,于1992年1月公布了第二版《欧洲共同体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该版GMP执行了1991年6月13日和1991年7月23日分别发布的欧盟法令91/356和91/412——确立了人用药品和兽药的GMP原则和指导文件,包含12个新增附录。2005年10月,欧盟委员会重新调整了《GMP指南》结构,由第一部分人用药品和兽药GMP以及第二部分原料药GMP组成,第二部分是根据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的Q7A“原料药GMP”新制定的指南,该部分取代了原先的附录18,它同时适用于人用药品及兽药。2009年11月18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欧盟GMP第一章与第二章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在修订稿中明确表示即将使ICH在2008年6月4日发布的Q10“制药质量体系指南”成为欧盟GMP的第21附件。此次《GMP指南》对修订原则做了如下阐述:制造许可的持有人必须制造确保适合预期用途符合上市许可要求的药品,不能由于安全性、质量或有效性不足而将患者置于风险之中。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