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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食品大多未标注“过敏提示” 无法律法规要求

中国虎网 2011/10/5 0:00:00 来源: 未知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严珑 通讯员张琼 喻锎 实习生曹乐平)吃零食也可能引发过敏,您听说过吗?记者近日采访发现,为避免诱发过敏症状,不少进口食品都明确标出了“过敏提示”,而绝大多数国内食品并无此举。

  昨日上午,记者在沃尔玛南湖花园店看到,不少进口食品的外包装上,都印有过敏提示,比如原产自马来西亚的一款威化酥饼和一款夹心饼,标有“过敏提示:含有牛奶、大豆、小麦、麸皮,此产品还含有少量坚果成份”字样。

在武昌徐东、街道口等多家大型超市,多款进口食品的外包装上也标注了“过敏提示”,但记者同时走访的近百种国产食品,则全部没有这类提示。

  食品外包装上是否需要标注“过敏提示”?记者分别向工商、质监以及食品药品等多个监管部门咨询,获悉我国并没有法律法规要求,食品在外包装上必须标注引发过敏的食物或原料。

  “相当一部分皮肤病是食物过敏导致的,引发过敏的大多是鱼、虾、蛋等。”据武汉市第一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冯永芳介绍,食物过敏会引起多种不适症状,皮肤病只是其中一种,严重的甚至会引发休克,危及生命,因此对于过敏体质患者而言,尽可能避开过敏源十分重要。

  多名医学专家表示,国外食品企业标注“过敏提示”的做法,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保护,体现了周到的服务,国内虽然暂无强制要求,但值得食品生产企业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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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国家对容易引发过敏的食物在包装上都有严格要求。比如美国FDA公布了容易过敏的8类常见食物,即蛋类、牛奶、花生、黄豆、小麦、坚果、鱼类和甲壳类食品,并规定对于这8类含有过敏源的食品,生产商或包装商必须在食品包装标签上明示,未注明过敏源的产品可能会被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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