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法规文件 > 人保部:社保记录明年起免费向个人寄送

人保部:社保记录明年起免费向个人寄送

中国虎网 2011/11/10 0:00:00 来源: 未知
明年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将基本实现统一印制,并免费向个人寄送。同时,参保人还可通过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手机短信等方式,查询个人社保权益记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下发通知,全国社保经办机构将建立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数据库。为保证数据准确无误,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和数据维护,定期与工商、民政、公安、机构编制等部门通报的情况核对,保证数据准确。
 
  社保个人权益记录为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是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基本内容。
 
  城乡参保人员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网点和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劳保服务平台、自助终端查询个人社保权益记录。数据库完善后,也可通过电话、网站、手机短信等方式查询。
 
  按照社会保险法要求,社保经办机构要向参保人员寄送社保权益记录。此次人社部明确,在每一业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各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以邮寄方式免费送达本人,未成年人的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送监护人。
 
  目前人社部已统一设计了社保权益记录单以及邮寄信封的样式,按参保对象分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类,2012年基本实现记录单统一印制和寄送。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