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11/11/19 0:00:00 来源:
未知
民族医药是我国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统称,是我国传统医药的组成部分。对民族医药重要性的认识,是基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文化格局和民族医药文化的多样性,是基于传统医药的《宪法》地位和历史责任,是基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药卫生事业的迫切需要,是基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珍惜、保护和合理利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医药事业的恢复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藏、蒙、维吾尔等过去有医药文献的民族医药建设了医疗、教学、科研体系,内涵建设不断加强;壮医药、苗医药、土家医药、侗医药等全面发掘整理,相继编著出版了各民族医药概论、医学史、药物学和医技方药著作,使之从“无形”成为“有形”,同时临床能力有所恢复,以人才培养、资格认证为中心的基础教育建设正在加强。22个人口较少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抢救性发掘也正在进行。藏药、蒙药、苗药、维药、彝药、傣药等6种民族药成药生产已形成独特的民族医药产业,成为我国医药经济中的一个特殊门类。
民族医药是各少数民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起来的生活知识、生存启示,养生习俗和育儿寿老宝典,各个民族生存环境和自然条件不同,其防治方法和防治能力各有千秋。例如藏医对脑血管病、高山病、各种中毒、风湿病、胃肠病,蒙医对骨伤、脑震荡、白血病、皮肤病,维吾尔医对心血管病、白癜风,瑶医对某些肿瘤、红斑狼疮都有显著疗效。傣医善用“解药”治疗外感、风湿、肾病,“未病先解,先解后治,同解同治”,效果颇佳。壮医用药线点灸、竹筒拔罐、穴位刺血等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总之,民族医药防病治病,各有一套疗法,各有一路方药,各有一得之见。既能因地制宜,又可推广全国,反映了传统医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优势。
近10年来,藏医药、蒙医药、维医药、瑶医药、傣医药的医院和诊所不断从民族地区到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大庆等大中城市安家落户,藏药、苗药、蒙药在广东、浙江、江苏的销售量远大于本民族地区,一些城市医院的中医和西医都开始学习藏医学、蒙医学、苗医学知识,学习开民族药处方,民族医药正在“下山进城,造福人类”。
民族医药进入都市生活,是我国传统医药文化百川汇流的结果,是城市人民在现代科学环境下的健康选择,也是都市文化多元性、宽容性的集中表现。但民族医药真正要在都市生活中发挥作用,站稳脚跟,还要过“四关”。
一是医政关。要解决藏医、蒙医、维医、苗医、瑶医等进城的行医资格,真正做到“野无遗贤”。
二是药政关。在城市建立民族医医院或门诊部,需要“成龙配套”的民族药供应。面对相对复杂的管理需要,建议可参照或借用民族地区的现行制度,“萧规曹随”,然后根据城市要求不断修正完善。
三是医保关。民族医药一般来说,既安全有效,又简便验廉,但如用现成的西医西药或中医中药的规章制度去套用,往往履不适足、足不适履。人民群众虽有需求,但享受不到。享受到了,也很难报销。因此可充分运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允许国家政策作一些适应民族地区的变通处理,制定某些《实施细则》。
四是学习关。吸取上世纪50年代“西医学习中医”的经验,让更多的西医和中医系统学习必要的民族医药知识,使他们掌握一些民族医的基本诊疗方法和适宜技术。
如此,中国的中医和西医将如虎添翼,比其他国家的医学家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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