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法规文件 > 发改委“掀药价老底”查药品出厂价将制度化

发改委“掀药价老底”查药品出厂价将制度化

中国虎网 2011/11/23 0:00:00 来源: 未知
国家发改委昨天(22日)发布《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将对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药品开展出厂价格调查。
 
  药企应按调查要求如实填报《生产企业及药品基本情况调查表》和《药品出厂价格调查表》,调查人员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核实调查药品规格,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1至2个规格开展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药品出厂价及销售等有关情况。出厂价包括最高和最低出厂价以及平均出厂价格;现行零售价项目分为国家定价、产地省定价和企业定价;销售情况细分为销售收入、销售数量以及销售人员数量。药企拒报、虚报、瞒报、不配合调查的价格违法行为将被追责。
 
  许多卖几十块的药品,出厂价往往不超10元。有业内人士表示,药价虚高的一个重要症结是采购环节中层层加码。发改委从药品出厂价开始查,就是掀药价的老底,利于招标方了解成本,也避免某些利益团体钻空子。
 
  >>案例
 
  出厂药价6患者要掏12
 
  日前,央视调查发现,治疗慢性支气管炎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厂价不过0.6元,在北京中标价却为11元,最后卖到患者手中超过12元。据销售代理公司负责人称,他们以每支4元价格,将克林霉素磷酸酯卖给医药代表,医药代表再以中标价11元卖给医院,中间差价7元。这个中间差价就是“返费”。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