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医药人才 > 广西壮瑶医药被列入医改项目

广西壮瑶医药被列入医改项目

中国虎网 2012/6/1 0:00:00 来源: 未知
记者从日前在南宁召开的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大会上获悉,广西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将中医药壮瑶医药列入医改特色项目进行总体部署,使用中医民族医技术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10%。

  有关负责人表示,医改的目的就是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让人民群众“防得了病、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广西作为人口最多的后发展、欠发达民族地区,自身财力有限,而中医药壮瑶医药具有“简、便、验、廉”的显著特征和优势,这恰恰符合广西区情。

  在医改实施过程中,广西出台了使用中医民族医技术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10%等一系列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的倾斜政策,并对中医民族医医院基础建设、专科专病、人才培养等均给予重大专项支持,到2015年,广西将建成1家自治区级壮瑶医医院,57家县级中医壮瑶医医院,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民族医科。

  据了解,广西目前有各类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1800多个,三级和二级甲等中医民族医医院分别为13家和44家,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中医重点学科、专科分别为57个和124个,8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0%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设了中医壮瑶医科或提供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涵盖自治区、市、县、乡、村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得到快速发展,有效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