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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仍有人月收入“不达标”

中国虎网 2012/7/7 13:38:11 来源: 未知
  4月1日起,我省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5.1%。其中,太原市六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首次"破千",由原来的980元提高到1125元。新规实施近一月效果如何?4月26日,记者在省城进行了走访。     仍有人月收入"不达标"     "我能拿到的月工资是950元。"吴先生是省城迎泽大街一家酒店的楼层服务员,已经工作一年多了。"尽管有提成、福利等,但这些都是微乎其微的,每月最多100元,加起来也就1050元。"记者注意到,该酒店的招聘公告上这样写着,"招聘楼层服务员若干名,待遇:1200元+提成+全勤。"吴先生表示,员工的实际收入情况并不和招聘简章相符合。附近一家商场的保安表示,月工资为900元,每天加班4小时,加班费另算。     18岁的小英(化名)去年夏天刚高中毕业,目前在太原市双塔西街的一家小饭馆打工,吃住在店里。尽管每天早上不到7时就要起床,晚上11时多才能休息,小英每月只有基本工资1000元,偶尔老板会给发一些奖金。当记者问她是否知道1125元的最低工资标准时,小英笑了笑:"管它什么最低工资标准呢,在这里有吃有住,每月还有1000元可以赚已经够了。"     记者还走访了省城服装、鞋等专卖店,其中多数销售人员执行基本工资加提成的计薪方式。多数销售人员表示,自己的月工资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有少数人表示,偶尔提成太少的时候,月薪也难达1125元。     针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投诉几乎没有     从1995年至今,我省共11次发布月最低工资标准,8次发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4次发布煤矿井下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从1995年的200元,提高到今年的1125元,年均增长10.7%。目前,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暂居第八位,在中部六省暂排第一位。     其中,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边缘"游离"的劳动者,涉及超市等批发零售业、饭店宾馆等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据太原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分析,这些行业对文化水平要求偏低,劳动力供大于求,劳动者就业处于被动地位,再加上劳动者缺乏自我维权意识,因此导致一些人工资游离在"线"下。据太原市人社局统计,近一个月来,关于最低工资的投诉和维权行为几乎没有。     最低工资不含加班加点工资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及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意义重大。     省人社厅提醒,最低工资是指剔除下列项目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这就意味着,评价劳动者月工资收入是否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时,不应计算加班加点工资。     工资不达最低线可拨12333投诉     省人社部门有关人士提醒,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向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热线或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也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省人社厅将在今年二、三季度,在全省范围开展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重点对企业贯彻执行工资支付规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制度、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制度、工时制度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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