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市场分析 > 抗生素滥用每年致8万人丧生 年损失800亿元

抗生素滥用每年致8万人丧生 年损失800亿元

中国虎网 2012/7/30 13:31:31 来源: 未知
         我国每年因抗生素滥用导致800亿元医疗费用增长,同时致使8万病人不良反应死亡;我国研制一个抗生素大约需要十年时间,而产生耐药菌素却在两年之内,未来呈无有效抗生素的可怕趋势。     我国医院抗菌药使用率达74%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计划”启动仪式上,上述数字和事实击打着每一个与会人员的心房。     合理用药,特别是合理使用抗生素,成为专家、官员心目中需要各界加强关注的严重问题。     医学界流行一句话说,在美国买枪很容易,但买抗生素却很难。然而,我国的情况则完全不同。据了解,虽然经过多方的艰辛努力,但是我国医院的抗菌药物使用率在2007年仍然高达74%,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也在21%以上。其频率和强度都高于欧美国家20%~50%。一些医生和患者甚至将抗生素视为万能药,感觉不舒服就服用一点。     抗生素的滥用从技术上造成细菌耐药性增长,从而致使其自身在较短时期失效。上个世纪40年代,青霉素作为最早抗菌药物,成功地解决了临床上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难题,随后问世的大环内酯类,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又使肺炎、肺结核的死亡率降低了80%。那时,曾有人断言,人类战胜细菌的时代已经到来。当时,全球每年死于感染性疾病的人数约为700万。但是,40年后这一数字猛增至2000万。     这种尴尬境遇和抗菌药物的不规范使用有着直接的关系。专家说,凡超时、超量、不对症使用或未严格规范使用抗菌药,都属于抗菌药滥用。广泛的、大剂量的使用抗菌药物加速了细菌的耐药性变异,从而使得药物本身没有了实际作用。比如,当年人类研发青霉素用了20年,然而,在不到20年内,它在世界大部分地区对治疗淋病等传染病就没有了效果。这种情况还在加速中。     卫生部医管司评价处处长刘勇表示,目前我国每研制一个抗生素要10年,而细菌产生耐药性只需两年。“如果我们再不加以控制,过不了多长时间老百姓看病吃药就没有有效的抗生素可以用了。”因此,2007年《世界卫生报告》将细菌耐药列为威胁人类安全的严重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据了解,在北京协和医院,上个世纪80年代的院内真菌感染率是0%,到了2000年,这个数字上升到7%~8%。“院内血流感染中,G(+)球菌上升,主要是MRSA、MRSCoN和肠球菌属,G(-)杆菌出现泛耐药的非发酵菌(不动杆菌和绿脓),临床治疗很困难。”北京协和医院感染科主任王爱霞说,某种抗生素用得越多,就越容易产生耐药性。     受到这种情况的影响,在渡过20世纪90年代前的开发热潮后,许多大的制药公司越来越不愿意为研发抗生素埋单。其原因除了抗生素开发到一定程度后,再开发新的品种所需的研发费用越来越高外,更重要的是快速的失效使医药公司的巨大投入得不到产出补偿。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