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风云人物 > 访药企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于明德

访药企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于明德

中国虎网 2006/6/16 0:00:00 来源: 未知
  当前,国家正下大力气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6月25日~26 日,中国医药报社将联合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等七大行业协会共同主办医药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与创新药品营销高层研讨会,引导医药企业 在经营活动中有效抵制商业贿赂,在合理合法的轨道上安全快速发展。   围绕治理医药商业贿赂这一话题,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于明德日前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谈了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中央政府高度重视,意义重大。当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热度很高,动作很大,反响强烈,发动群众参与的面很广。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二)人们对医药商业贿赂的认识正在发生变化。1998年之前,国家有关部委已经着手对医药产品的异型包装、与日用品搭售等行为进行打击。而从1998年开始,国务院纠风办一直把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当作重点来抓。但是现在来看,在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变异过程后,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已经演变为商业贿赂行为。人们对此的认识已经比较统一。   (三)商业贿赂是一个社会性问题,要从各方面采取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各行各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商业贿赂行为,但医药领域问题尤为突出。由于涉及面广,发展历史较长,所以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下大工夫,用相对较长的时间,采取多方面措施治理医药商业贿赂,不能期望毕其功于一役。   (四)治理医药商业贿赂要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治标管当前,治本管长远,就现象抓现象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找根源,采取治本措施。医药商业贿赂产生的根源有二:一是体制根源,二是机制根源。体制根源在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严重滞后,以药养医难以根除。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三改联动”进行了5年后的今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并没有取得实质进展,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不相协调。机制根源在于医院的用人机制、 分配机制难以与社会同步。医生的价值如果得不到肯定,就会通过别的途径补偿自己,认为拿“回扣”也是理所当然的。所以,治理医药商业贿赂,改革以药养医的体制是关键,实行医院分类管理是关键,医院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改革是关键。治理医药商业贿赂绝不能绕开这些关键问题。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