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政策法规 > 医改办解读“大病医保”:大病保险不分病种

医改办解读“大病医保”:大病保险不分病种

中国虎网 2012/9/22 13:20:51 来源: 未知
“中国访谈”,权威解读“大病医保”新政,并就此政策中容易混淆的问题为网友解疑释惑。

    大病医保是基本医保的拓展和延伸

    按政府要求量身订做

    谈到“大病医保”这一惠民新政,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徐善长指出,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是一个体系的内容。大病医保是基本医保的拓展和延伸,它不是另外一个新的保险体系。

    徐善长说,我国医疗保障体系中,基本医保是主体,商业补充保险是辅助,医疗救助来兜底。大病保险是根据政府要求量身订做的一种特殊保险业务,与基本医保的关系非常密切。在基本医保里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来购买大病医保产品,提高了基本医保的保障水平,是基本医保有益的补充。

    大病不按病种区分

    以“灾难性医疗支出”为衡量标准

    徐善长指出,《指导意见》中所讲的大病,不是一个医学上病种的概念。文件中没有简单地按照病种区分大病,而是根据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对比进行判定是否会因病致贫、返贫。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者超过家庭一般消费的40%,我们就认为它出现了医疗灾难性支出。换成国内的统计指标,相当于我们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也就是说,当城镇居民、农民当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分别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时,就会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就达到了我们大病所判定的标准,就应该给予这些城乡居民合理的一些报销和支出。

    基本医保报销后

    大病保险再报销50%

    徐善长表示,大病保险将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徐善长说,我们现在的基本医保主要有三种保险制度,一是职工医保,二是新农合,三是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逐年提高,达到了70%,但是实际报销比例大概在50%左右,新的政策实施后,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以后,大病保险将再给予50%的报销,从而进一步解决老百姓的大病费用的负担。

    大病保险亮点:

    报销范围可超出基本医保政策范围

    徐善长表示,报销范围是这次大病保险政策的亮点,也是一个创新和突破。城乡居民患大病时,在治疗手段和用药种类上,一般都会突破政策规定的范围,这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文件中规定的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不再局限于政策范围内,而是实际发生的合理的高额医疗费用。

    据徐善长介绍,根据样本数统计分析,我国大病发生的概率大约千分之二到四左右,按照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合)人数测算,全国大概是200-400万人左右。

上一页123下一页在本页显示剩余内容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您可能还会关注的

  • 制药工业-资讯
  • 制药工业-供应
  • 制药工业-求购
·大病医保正式启动 中药行业转向...·如何织牢大病医保这张“民生网”·大病医保全面推开 重特大病补偿...·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我国今年将全面推开大病医保 尿...·大病医保新政:免征保险机构保费...·大病保险意见出台:保险支付不低...·以更大决心推进各领域改革·“大病医保”还需地方政府“给力...·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大病医保新政有助于弱势者活出尊...·国家大病医保新政公布 实际报销...

十大评选人物访谈热点事件更多>>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