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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零售连锁药店品牌发展论坛”肯定品牌建设的重要性

中国虎网 2013/4/8 0:00:00 来源: 未知
 “2013零售连锁药店品牌发展论坛”肯定品牌建设的重要性   品牌决定生存状态   “零售的发展离不开品牌的推动,品牌的成长离不开企业的培育。因此,零售药店的品牌建设和健康发展是我们这个产业永恒的命题。”3月22日,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曹伟荣在上海举行的“2013零售连锁药店品牌发展论坛”上如是说。   品牌是核心竞争力   按照国家商务部秩序司的统计,截至2012年末,我国零售药店共有42万多家。   “集中度低,流通效率低,成为一个大问题。”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许铭表示,为了规范行业经营,促进行业发展,商务部出台了《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实现了药店的分级管理,可以说新一轮产业整合开始,行业秩序正在理顺,整个行业竞争力有望得到较大的提升。他指出,开展经营主要有成本、差异化和品牌三大法宝,而品牌是核心竞争力,尤其是药店零售品牌的打造将决定药店的生存和发展。   “连锁药店发展到今天已经到了一个优胜劣汰的新阶段。如果说药品商业批发整合这几年发展较快,那么零售的整合就相对滞后了,这也是今后的发展机遇。”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名誉会长任德权表示:“谁的品牌亮、品牌大,谁就有优势,没品牌、小品牌自然会向品牌靠拢。”   国家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巡视员温再兴谈到,零售连锁药店要在大健康服务和扩大消费中充分发挥品牌优势。“从国际经验来看,无论药品还是其他健康产品,零售药店都是销售主渠道。以保健品为例,由于门槛低,保健品在超市琳琅满目,但老百姓无法辨别好坏不敢购买,这也反映了药店这一主渠道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品牌建设,逐步让老百姓形成一个观念——药店具有专业优势,能买到比较放心的产品,哪怕药店的价格贵一点。”   近年来,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也一直在鼓励品牌建设。2011年,商务部在对外发布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支持老字号药店在保持传统优势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发挥品牌效应,拓展特色服务,增强核心竞争力。   2012年9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由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在全面提高流通企业竞争力的工作任务方面提出:鼓励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品牌促进、推介和保护等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流通企业服务品牌建设,保护中华老字号,鼓励中华老字号创新发展。   服务创造价值   “药店的品牌离不开供应产品的品牌、产品供应商的品牌,这些都是相辅相成的。”任德权指出,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大家的品牌意识越来越强,奢侈品品牌这几年在中国的发展是世界最快的,可见药店在面对一般大众时,还应考虑多层次消费问题。比如在一般的社区,药店可以是健康便利店,在一些高档社区、消费区,药店可以是健康时尚店。   据赛诺菲健康药业全国销售总监黄奕介绍,去年该公司在老百姓做了第一家好娃娃儿科中心试点,将儿科药品陈列在一个特殊设计的柜台,配合患者教育,约6个月后,好娃娃全品在该店的销售额增加600%,儿科品类销售额增长174%。   “品牌不仅仅是一个名称、一个名词,其真正的含义应该是消费者对企业产品、售后服务、文化价值的评价和认知,应该是一种商品和服务的综合品质的体现和代表。”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志刚介绍,国大药房既有面积较小的专业便利店,也有面积较大的旗舰店,分析显示,150~300平方米之间的平效和人效最高,能够满足消费者的健康需求,故国大将品牌定位于“健康所需,尽在国大”。李志刚透露,这个定位短时间内很难完成,“我们从2012年开始行动,门头改造将在今年底完成,整个品牌升级会用四年时间”。   “我们的转型都是在品牌基础层面的事情,便利吸引客流,服务创造价值。”上海复美益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壹建表示:“我们尝试从专业化到健康生活化、从便利化到多元化的转变,将门店划分为药品区、健康生活区、健康保健区,每个区的品类不同,各有其品类策略。随着门店越来越多,接受的顾客越来越多,品牌的定位也会越来越深刻。”   与会人士认为,不管市场如何变化,业态如何转型,品牌和健康永远是药店的发展之魂。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化和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启动,行业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要求,尤其是近日发布的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新版GSP),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将带来行业的新一轮洗牌,当然对零售连锁药店的品牌建设也会是一个有力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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