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说到给孩子接种疫苗,许多家长表示心里没底,担心孩子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防病不成反致病,尤其是近年来接连曝光的多起“问题疫苗”事件,更让疫苗遭遇了信任危机。加之一些接种点总是向家长推销收费疫苗、进口疫苗,导致家长对预防接种产生抵触情绪。在第28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即将来临之际,如何科学为孩子接种疫苗,又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此,我们特采访了相关专家,请他们针对读者的诸多疑问给出权威解释。
预防接种工作是各国预防控制传染病最主要的手段。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查数据表明,当疫苗接种率达到一定水平时,即使有传染源侵入,由于大部分易感者接种了疫苗,人与人之间传播的机会大为减少,降低了传染病扩散和蔓延的可能性。据卫生计生委统计,实施乙肝疫苗接种后,我国5岁以下人群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已降到1%以下,脊髓灰质炎(脊灰)因疫苗接种,发病率下降了99%。因此,针对儿童的预防接种是每个家庭必须承担的责任。
疫苗对人体而言是一种异体或大分子物质,在注射进人体后,通过诱导人体免疫系统,产生对特定疾病免疫力的同时,也可能会发生一些除正常免疫反应以外的其他不利于机体的反应,称之为“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实际上,每种疫苗都有一个副反应率,即使按规范接种,接种部位准确,人的免疫力和体质都没问题,也会有少数人出现副反应。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控制与应急反应办公室主任冯子健介绍说,从目前的生物技术水平来讲,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是我们为了在人群中建立相应的针对某种疾病的免疫屏障而要付出的一个代价。一方面疫苗保护了人群
健康,另一方面因为个体差异的原因,它可能会使极少数受种者发生异常反应。但这个比例是非常低的,产生严重异常反应的情况更为少见。因此,家长应该科学对待接种后不良反应。
既不能漏打也不可滥打
据了解,目前我国疫苗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接种的疫苗,也称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如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等。主要适合7岁以下的所有儿童,也包括7岁以上从未接种过疫苗的超龄儿童接种。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自愿接种的疫苗,接种原则是“知情、自愿、有偿”。
北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预防所所长吴疆指出,疫苗接种,既不能漏打,也不可重打。由于计划内免疫所涉及的传染病具有发病率高,传染性极强,致死率、致残率极高的特点,为了儿童的健康成长,家长应及时带孩子按要求接种各种一类疫苗,当前国家要求入学、入托时对学生接种证进行查验,须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以备查验。至于二类疫苗,家长则要根据孩子自身情况、家庭的经济情况、孩子的生活环境等综合考虑,理智选择。
吴疆强调,任何疫苗的防护都不是百分之百的,疫苗并不是接种越多就越好,指望打了疫苗就可以不生病,那显然是不现实的。但当孩子身体有恙时,应在接种前主动向医生说明,确认是否可以接种。如接种的部位有严重皮炎、湿疹,或是正在发烧、体温超过37.5度的儿童,应待这些疾病治愈后接种。有疫苗接种过敏史及哮喘史的儿童须慎重接种。同时,为减少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的发生,家长应提高安全意识,进行疫苗接种时一定要到有资质的预防接种门诊。
应理性看待进口疫苗
很多家长认为进口疫苗价格较国产贵,因此,进口疫苗就比国产疫苗安全可靠。那么,国产疫苗真的存在风险吗?收费疫苗安全性是不是更好?对此,吴疆表示,疫苗作为特殊
药品,研发、储存、运输、使用、定价、管理,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药品法律
法规。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疫苗,免费还是收费疫苗,都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有效。据他介绍,国家对疫苗的检定标准首先在研发时就有一个临床前的研究,之后还会进行若干临床研究,这些研究完成之后国家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确定这个疫苗是否安全有效,才会决定是否上市应用。应用过程中还会逐步观察它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当它成熟了,国家才会考虑将它纳入到免疫规划。
国家对每一批次的疫苗都要进行检定,检定合格了,卫生部门也要索要批签的证书才会使用。“在这个过程当中,国家并没有说这是进口疫苗我们给一个标准,严格一些;这是国产疫苗,我们给松一点的标准。所以大家没必要区分是进口疫苗还是国产疫苗,对它的安全性、有效性都是唯一的一个标准,就是看它的基本结果。”吴疆说,有些疫苗,因为是国外首先研发的,生产时间比较长,经验与技术更成熟,工艺水准更高,但并不能因此就认为国产疫苗不可靠,我国现在执行的注册标准要求是很高的,现在获批的国产疫苗均达到了标准,质量是可以令人放心的。
他同时指出,国产疫苗与进口疫苗在实际使用中确实也有一些区别,比如部分进口疫苗保护时间更长一些,实际有效率更高一些,假如国产水痘疫苗可以使80%以上的孩子产生抗体,有的进口疫苗可以使90%的孩子产生抗体。所以在选择二类疫苗时,家长可以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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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应协助做好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疫苗接种是指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利用预防性生物制品(俗称疫苗),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达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为了保护儿童健康,请家长协助做好您的孩子的预防接种工作。
1.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儿童家长应尽早主动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
2.儿童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每次预防接种时必须携带本证。
3.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遗失时应及时补办。国家明确规定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均要查验本证。
4.儿童监护人有义务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在接种前应主动提供儿童的健康状况和预防接种禁忌情况。
5.为了保证预防接种质量,家长应带小孩到当地指定的接种单位(接种点、接种门诊)接种疫苗,并对预防接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6.无论是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均可按时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外来儿童同样有享受政府免费提供计划免疫内疫苗的权利。
7.接种疫苗后,必须在接种场所休息30分钟。个别儿童接种疫苗后如出现高热等反应,请及时到
医院诊治,并将反应情况告知预防接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