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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交易平台”最终浮出水面。

中国虎网 2013/6/8 0:00:00 来源: 未知
  生意社6月8日讯 核心提示:根据《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试行)》,低价药品和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属政府定价的,以政府最高零售价扣除最新顺加差率后的价格作为入市价;入市价即为交易价,不竞价、不议价,由医疗机构直接遴选生产厂家和品规,实行网上交易。   “我们的机构面临改革,可能很快就要撤销。”6月6日,广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一名工作人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取代该平台的或是传言中的“广东药交所”。有消息称,广东省卫生厅已经与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签订承办广东药交所的协议,这意味着广东一直以来声称要建立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最终浮出水面。   而此前的广东药品交易新规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新规)也引发了医药界的一场大地震。新规不但引发了5月20日沪深两市医药板块“熊”冠全市,更是迅速召来医药巨头与几大行业协会的激烈抨击,并上书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多个部门,呼吁对新规进行“根本性修改”。   但广东推行医药新政的决心似乎并未动摇,其回应甚至有些“针尖对麦芒”。“我们会听取企业的意见,肯定有一些调整,但大的框架不会变。”广东省卫生厅一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向药价虚高开火   5月17日,广东省卫生厅在其网上挂出了《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5个医药交易新政征求意见的文件,旋即引来医药行业大地震。5月20日,文件公布后首个开市日,上市公司整个医药板块跌幅达到2.25%“熊”冠沪深两市。   根据《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试行)》,低价药品和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属政府定价的,以政府最高零售价扣除最新顺加差率后的价格作为入市价;入市价即为交易价,不竞价、不议价,由医疗机构直接遴选生产厂家和品规,实行网上交易。   “根据规定,每次报价结束后,交易平台自动提示每个厂家的报价名次,但厂家只能看到本厂家的名次,加上‘报价最低的为交易品种’这一规定,迫使厂家为了中标自觉主动地降价。”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对外公开指称,广东的交易新规是一种“以降低药价为目的”的网上交易,“唯低价是取”依旧是核心做法。   6月6日,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向媒体证实:6月初,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等5家医药行业协会联合向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卫计委、药监总局,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时递交了一份建议文件,呼吁广东对新规进行“根本性修改”。   这5家行业协会认为,广东药品交易新规是新形式的“唯低价是取”。基本药物招标虽然采取了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综合评审,但经济技术标只占10%权重,价格占90%,基本上仍是最低价者中标。据悉,除“唯低价是取”外,药品质量层次划分、竞价频次、剂型合并竞价、低价药界定等亦是五大协会质疑的焦点。   广东某二甲医院院长对记者表示,广东的药品交易新规无疑比现有的方案要好,至少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药价虚高的现象,“医生回扣”的操作空间也将大大压缩。“之所以遭到药企的反对,是因为挑战了行业的潜规则,这些药企已经习惯了过去的经营模式,新的规则可能会给行业格局带来很大变化。”   广东药交所或于7月鸣锣   据透露,在结束此前推出的“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意见征求后,广东省卫生厅不久便召集了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商讨意见修订事宜,筹备中的“广东药交所”最快今年7月就将正式鸣锣开张。   广东多年来一直在探索较为理想的医药流通改革模式。自2000年起,依照国务院《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广东同全国各地一起,开始一场席卷全国的药品集中招标改革。但这一模式的弊端也很快就显露出来:单一来源药品价格难以降低;廉价常用药无厂生产、无人投标,以及出现“中标死”等现象……   2006年,广东欲开风气之先改革这一模式。广东省医药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决定从2007年起实行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制度,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亦由此诞生。但不知何种原因,该采购平台并没有如改革之初设想的那样,却仍然“换汤不换药”地回到了改革前原来的样子。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陈祝生在总结该模式时承认,这种模式目前已经过时,“药品采购中政府参与太多,行政手段太多,导致诸多方面不满意,需要寻找新的出路。”   2013年,广东高州医院“回扣门”事件爆发,媒体调查发现,推动药价虚高并给药商与医生留下高额的回扣空间的不是别人,而是全省统一的医疗集中招标体系。该平台被指不但没有降低药价,反而是推动药价虚高的“帮手”。   “医生不满意,药商不满意,各级领导也不满意,吃力不讨好,所以现在要改变。由政府直接组织招商,变成由政府来制定规定,提出要求,然后建立一套机制,由第三方交易平台来交易。”今年年初的广东省卫生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副省长林少春如是表示。自此,广东省医药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始逐渐浮出水面,并逐步确定为“药交所”的模式。   “药交所模式”由重庆市于2010年最先在国内启动,此后成都市也采取了类似的做法。该模式的基本思路是“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量价结合、规范配送、限时结算”,即由卖方和买方会员在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签订电子购销合同,共同完成交易。据悉,此前重庆药交所正式上线交易一年后,药品采购价格的平均降幅达28.07%。   据透露,广东省曾于4月10日下发过广东药交所内部讨论第五稿,并在业界小范围流传。“而现在对外征求意见稿可能已经是第六稿,最终确定下来可能要到第七稿、第八稿。”一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改模式还是改机制?   当下,中国的医药招标方式各地各不相同,各地根据国务院的指导意见各自为政实行各种不同的规则。据悉,被外界广泛关注的就存在安徽模式、南京模式、福建模式、河南模式等近20种不同的模式。其中安徽模式于2010年8月出台,业内将该模式总结为“唯低价是取”,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相关人士曾公开质疑该模式,直至今日,安徽模式仍争议不断。而此次广东药品招标新规则被药企大佬们指责是安徽模式的延续。   国药控股高级顾问干荣富认为,国内各省的基药招标没有统一性的表述,既有重视价格的“安徽模式”,也有重视技术的“北京模式”,难以判断哪种模式会成为主流。   而前述二甲医院院长则对新规表示谨慎欢迎,他不无担忧地说:“就像上一次改革那样,刚开始能起到降低药价的作用,但很快,药价不降反升,因为那些药贩子们很快就摸清楚了门路,适应了新的规则,利益共同体重新建立起来。”   分析人士认为,中国的药品流通改革不可能在大的医疗制度改革未破局之前而“独善其身”,“只要医疗卫生体系中,医院的独立的主体地位未能确立,相应的民主管理与社会监督体系没有建立起来,这种改革无论怎么巧妙设计都可能无疾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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