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政策法规 > 植物提取物

植物提取物

中国虎网 2013/7/3 0:00:00 来源: 未知
植物提取物是我国中药出口行业中发展最迅速的一个产业,然而多年来产品标准的缺失严重限制了产业的健康发展。昨天在沪举行的“2013世界制药原料中国展”上,首批10个植物提取物的国际商务标准正式对外发布。作为目前中药领域最有可能实现国际化的子行业,标准的发布将带动产品的质量提升,加快实现中药的国际化进程。   这10个植物提取物有:越橘提取物、银杏叶提取物、积雪草提取物等。“此次选取的10种植物提取物都是国内植物提取物出口中比重大的品种,有一定的代表性。”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刘张林表示。   这次制定的植物提取物国际商务标准是针对面向国际市场的出口产品,适用于产品出口欧盟、美国等国际市场。但刘张林指出,在植物提取物现有行业标准缺失的情况下,推出国际商务标准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填补行业发展的“空白”。“有了这些标准,植物提取物出口企业未来在和外商谈判时,也能够有一定的谈判依据和话语权”。   植物提取物产业是“朝阳产业”。据中国海关数据统计,2013年一季度我国植物提取物进出口额4.1亿美元,同比增加12.1%。其中出口额3.3亿美元,同比增加11.2%,占中药商品出口额的47%,植物提取物在中药产品出口中继续保持较大比重。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