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13/8/3 15:44:04 来源:
未知
销售假劣药品、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等行为。同时对诊所、零售药店等药品销售终端部门渠道开展检查,确保百姓用药安全。
据了解,黑龙江省将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交易网站,以及各大搜索引擎、门户网站或者网上论坛,涉及黑龙江省的药品信息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网上销售假劣药品、发布虚假药品信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以及非法从事药品销售等行为。
黑龙江省将制定互联网销售药品的管理规定,严格资质条件和质量要求,规范网上售药行为,进一步提高药品电子监管能力,稳步推进全品种、全过程药品电子监管,发挥电子监管在药品追溯、打假查劣、信息统计等方面的综合效能。
此外,黑龙江省还将对药品批发企业、诊所和零售药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等非法渠道购买药品,将药品销售给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使用单位等行为。同时要求基层诊所和卫生室依规建立药品购销制度,保障所用药品均从正规渠道购入。
责任编辑:包婷婷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您可能还会关注的
·全国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会议在昆明...
·山东潍坊市集中销毁假劣药品和医...
·福建前三季度药械案件查处成效明...
·云南查获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销售...
·SFDA:决不让一粒假劣药品流...
·不让一粒假劣药品走出车间流向社...
·药监部门:网购药品多为假劣
·东山药监局对假劣药品进行“地毯...
·广东深圳市药监局集中销毁假劣药...
·H7N9病毒“人传人”尚无证据...
·17.5亿医药资产借壳鑫富药业...
·鑫富抛17亿重组方案 收购对象...
十大评选人物访谈热点事件更多>>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