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13/8/27 13:29:04 来源:
未知
药品交易市场,就如同一块阵地,没有权威声音,不能传递正能量,虚假药品宣传、制假售假的歪风邪气就会抬头,公众健康权益就会受到伤害。——国家食药总局副局长尹力
疗效神奇、名人代言、专家支持、患者称赞……这些网络上靠“吹得天花乱坠”邮售“药品”的行为,将被专项打击。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共同在京启动“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网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涉嫌犯罪,将一律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国家食药总局统计,2012年全国互联网药品交易市场规模超过16亿元,是2011年的4倍。总体规模不大,但增长速度惊人。
重点打击三类违法网站
国家食药总局副局长尹力介绍,此次五部门联合行动,将重点打击三类违法网站:一是有合法的互联网售药资质,但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对违法售药的网站,发现后一律停业整顿,限期整改不力将移送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二是非法从事药品销售的网站,一经发现即移送有关部门予以关闭或技术阻隔;三是销售假药涉嫌犯罪的网站,“发现这类问题,无论有无资质,无论涉假金额多少,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网上药店限售非处方药
截至目前,全国仅有101家网站具备合法的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和信息服务资质,其中95家网站获得了国家食药总局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国家食药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指出,这些网上药店,也仅能销售审批范围内的部分非处方药。网上大肆宣传兜售的各种专治疑难杂症特效药,均为假药劣药。
网售假药多用竞价排名
公安部的统计显示,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已破获网络假药销售案6500余起,兜售的假劣药品多宣称能治愈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等病因复杂、治疗难度大的慢性病。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汪凡介绍,网售假药多通过在互联网搜索引擎上竞价排名等方式,争取点击量和公信力,再通过电子邮件、QQ群等方式联络患者,产供销利益链条分散化,千方百计逃避打击。
“(药品)监管部门将以当前网上非法销售问题最突出的肿瘤、性功能障碍、糖尿病、高血压等病症的治疗药品为重点品种,以互联网搜索引擎为重点监测对象,以群众投诉举报信息为重点线索,组织对网上售药行为进行排查。”尹力说。
尹力介绍,国家食药总局将修订完善《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办法》等网上售药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合理设置网上售药的管理标准和适用范围,“通过扶持更多的规范化经营者,打击非法经营者”。
■举措
政府将建网上售药“黑名单”
国家食药总局昨天要求,国家局和各地食药局官网均要开设“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专栏,定期发布网上购药警示公告;对非法售药,特别网售假药的网站、机构(企业)和个人,一律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官网滚动公示已被取缔的非法售药网站名单,提醒消费者谨慎网上购药。
网站宣传假药将“一票否决”
国信办副主任王秀君表示,国家及各省互联网管理办公室将加强对门户网站、新闻网站的动态监测,发现违法宣传虚假药品信息的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同时,对新闻网站的评审,“虚假药品宣传”将列入“一票否决”的违法违规行为。这意味着,新闻网站若为药品做虚假宣传,将被取消资质。
两高拟修订法释严惩售假药
互联网交易营造了“虚拟市场”,其特殊性、隐蔽性也让假劣药品制售者的违法成本变得很低。
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汪凡透露,最高检、最高法还将尽快修订针对药品违法犯罪司法解释,提高网络销售假药劣药的违法成本。
■提醒
三招教您巧识网上“黑药店”
专家介绍,只需三招就能鉴别出网上“黑药店”。一看疗效:是否使用绝对化、承诺性语言进行虚假宣传;二看厂商:是否来头响亮,但咨询电话是小灵通或手机号;三看“两证”:是否兼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及《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
药监部门批准的可以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具有以下特征:
(1)网站开办单位为依法设立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食药监管部门批准,获得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服务范围: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
(2)在网站的显著位置标示出《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编号。
网售假药举报电话
●国家食药总局投诉举报中心举报电话:12331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12377
■探访
淘宝网有卖家售卖“特效”药
网上售药曾被认为是便捷的药品流通新模式。昨晚,记者在淘宝网上搜索“药品”,很快蹦出超过10万个网页,从壮阳、减肥、治疗失眠到皮肤外用药应有尽有,卖家宣传一律是“有效”、甚至“特效”,销量高,难以辨别真伪。随意点击一些门户网站推荐的医疗网站链接,很容易看到“治愈癌症”、“一个疗程治愈糖尿病”等明显的虚假宣传,售卖的“特效”药品,却没有完整的批准文号。
■他山之石
国外如何监管网络药品市场
作为一种新兴事物,目前世界各国对互联网药品服务的态度不尽一致。瑞士、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完全禁止网上售药;瑞典的网上售药权由一家国营企业独享;英国、荷兰则基本持放开态度。
目前国外互联网药品监管模式主要有以美国为代表的“多元主义”,以英国为代表的“法团主义”和以德国为代表的“国家主义”三大模式。
●美国模式:强调政府、市场、社会相互协作,各州药房理事会负责网上药店及其药师准入和日常事务管理,美国药房委员会负责优质网上药店的认证工作,联邦政府机构依职能划分进行监管,消费者则拥有集团诉讼等司法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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