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公立医院院长抱怨:如果取消以药补医,政府补偿又不到位,即使提高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依然弥补不了亏损,医院不就成了“没奶的孩子”?
此话击中了公立医院改革的“软肋”。目前,我国公立医院的补偿渠道有三个:政府补助、服务收费、
药品加成。遗憾的是,政府补助只占医院总支出的不足10%,而多数服务收费也低于实际成本,药品加成自然就成了医院的“命根子”。一些公立医院大处方屡禁不止,根源就在于不合理的补偿机制。
从理论上说,政府是公立医院的举办者,理应尽到办医者的责任。就像一个母亲,既然把孩子生下来了,就要保证喂足奶,使其
健康地活下去。然而,我国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数量过于庞大,达到1.3万家,床位数占各类医院总床位的90%。由于财力有限,政府维持现有投入已经不易,更不可能再大幅增加投入。同时,尽管医疗服务价格长期偏低,但由于人们对物价太敏感,短期内大幅提升服务价格也不现实。因此,取消以药补医遭遇巨大阻力。
既然公立医院数量太多,政府投入严重不足,为何不能让社会资本参与举办呢?例如,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养了一群孩子,由于奶水不足,个个面黄肌瘦,偶尔偷吃点零食,还要被训斥指责。而一个富人家里没有孩子,经济条件优越,希望领养几个,却不被允许。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指出,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样化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这说明,公立医院不应排斥社会资本。与其让孩子们都挨饿,不如让有爱心、有能力的富人领养几个。不管谁来养,只要能让孩子们活得更好就行。
然而,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需要有明晰的顶层设计。最关键的是,政府应根据自身财力,合理确定举办公立医院的数量。也就是说,政府必须明确自己养活几个孩子,其余的再放给社会“领养”。坚持公立医院为主导,并不意味着政府大包大揽,更不意味着政府垄断医疗资源。只要市场能办的,政府就不应垄断。政府除了保留县级公立医院、部分代表国家和区域医疗水平的公立医院、部分体现公益性的专科医院以及中医院之外,其余的都可以对社会资本开放。
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是我国医改的基本原则。《决定》指出,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然而,目前我国社会办医的最大问题是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不分。按照规定,非营利性医院享受免税政策,但不能分红,赢利部分必须用于医院发展。但是,很多私立医院名为非营利性,实则以赢利为目的,一边享受免税政策,一边暗中变相分红,这是不符合
法规的。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举办非营利性医院不能赚钱,除了慈善家,谁还愿意投资呢?在这方面,台湾经验值得借鉴。按照病床占有率统计,台湾政府办的公立医院约占三成,社会资本办的非营利性医院约占四成,私立营利性医院约占三成。社会资本之所以愿意办非营性医院,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税收政策。例如,
企业投资办非营利
医院,就相当于做了慈善捐赠,投资金额可抵扣所得税。企业办医院,既免了税,又得了名,何乐而不为?可见,鼓励社会资本优先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必须有税收政策作支撑,否则就会沦为一句空话。
让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增加医疗资源总量,是解决看病难的根本出路。而只有给公立医院“喂足奶”,给社会资本“打开门”,才能激活医疗市场,形成有序竞争的局面,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