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市场分析 > 药监局查处“魔爽烟”类食品取得成效

药监局查处“魔爽烟”类食品取得成效

中国虎网 2014/5/19 0:00:00 来源: 未知
         2013年12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教育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查处“魔爽烟”类食品的紧急通知》(食安办〔2013〕20号),部署对全国“魔爽烟”类食品的依法查处工作。各地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查处工作。一是对可能生产经营“魔爽烟”类食品的生产企业、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以及食品批发、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进行了重点排查和监督检查,做到清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是一经发现生产销售“魔爽烟”类食品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查清问题食品的生产、销售情况。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

  据统计,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5194人次,执法车辆9013台(次),排查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小作坊、餐饮单位793199家(户),收缴23109袋(盒)“魔爽烟”类食品。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查处了6家“魔爽烟”类食品生产企业,其中对潮安县庵埠振华食品厂、潮安县庵埠大明食品有限公司、潮安县马后炮食品厂、潮安县汉佳食品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揭东县地都镇好利源食品厂、揭东县地都镇华业食品厂等涉案生产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并暂扣生产许可证。

  各地在查处工作中积极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各类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大对青少年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12315、12365、12331等投诉举报作用,动员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举报、投诉、提供案件线索,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和消费者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下一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进一步指导各地加大对生产“魔爽烟”等类违法食品的整治和打击力度,严防不合格食品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食品流向市场。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号:(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4)第00532号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