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政策法规 > 药品违规储存验收最高罚两万元

药品违规储存验收最高罚两万元

中国虎网 2014/6/9 0:00:00 来源: 未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近日原则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违规储存验收药品,将处最高20000元罚款。
 
  据了解,宁夏近年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网上非法售药等违法违规行为,2013年,宁夏地产药品国家评价性抽验合格率为100%,“三统一”配送药品抽验合格率为99.4%。然而,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等药品流通问题仍存在。
 
  管理办法规定,为加强药品在销售、采购、验收、储存、运输等流通环节的监管,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违反以下规定、逾期不改正的,即未按照规定条件设置药库、药房、药柜的;未按照药品标准和说明书的要求储存、运输药品的;未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做好验收记录的;未定期检查储存药品或者未登记造册不合格药品的;未按照规定对出库药品进行质量复核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