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发布《互联网食品
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允许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允许第三方物流配送药品。分析认为,这个意见稿的字里行间透露出
医药电商一直无法涉猎的处方药领域有全面开放之意。
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的药品。由于用药安全的原因,此前国家有十分严格的规定,禁止处方药网上销售。根据目前实行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网上药店只能销售非处方药,且需要自行建立配送网络。
还有观点认为,此次《意见稿》的另一大亮点是,网上药店的准入门槛进一步放低。按照此前的监管要求,连锁药店申请网上药店的“通信证”——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没有问题,但单体药店则不行。在新的《意见稿》中,单体药店也将具有申请资格。
多年以来,囿于国家的严厉监管,处方药成为网上药店不能碰的“禁忌”,医药电商一直在夹缝中艰难求生。如今,政策开闸,业界欢欣鼓舞,医药电商的春天似乎近在咫尺。
十年举步维艰
早在2004年,“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就已经开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在当年发布。次年,《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正式出台。正是这两部条例,定下了网上药店的门槛以及处方药不得网售的基调。去年年中,CFDA的相关领导依然对外强调:国家不会放开网上药店的牌照,更不太可能准许处方药网上销售。
数据显示,在过去十来年的时间里,已有184家企业获得互联网药品零售资格。尽管“玩家”不少,取得良好发展业绩的却不多。本刊记者了解到的现实情况是,在获得资格的企业中,已投入运营的网上药店约120家,而真正发力医药B2C的企业不足20家。现今销售业绩不错的网上药店,多是销售保健品、计生用品、隐形眼镜、家用
医疗器械等,药品并非主力军。而整个医药电商行业的生存现状更是不容乐观。
实际上,比起亲自“冲锋陷阵”,相当一部分获得互联网药品零售资格的
企业选择“借鸡生蛋”。数据显示,2013年天猫医药馆的交易规模达20.4亿元,占国内医药电子交易47.89%,同比增长172%。相比之下,自主式医药B2C网站则逊色不少,它们的年交易规模为16.8亿元,占比达39.44%,同比增长98%。
正是以上种种原因,医药电商虽然历经10来年发展,如今依然在蹒跚学步阶段。首批医药电商试水者金象网CEO牛征瞾认为,行业始终没有出现垂直电商巨头和品类局限性有关。他指出,“中国的医药市场格局,
医院占主导地位,并不是充分自由买卖的市场。”
国内医药电商举步维艰,《意见稿》的出台无疑是一场及时雨。“《意见稿》降低了医药电商的准入门槛,只要具备药品销售的能力,不论是全国性的连锁药店,还是区域性的药店,在线下能销售在线上也能销售。”九州通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李彩芬的兴奋溢于言表,“新规制定的思路是行业放开,未来行业的发展是建立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药品经营最终依靠网上药店的核心竞争力和医药服务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