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价格行情 > 卫计委独家阐述低价药

卫计委独家阐述低价药

中国虎网 2014/8/22 0:00:00 来源: 未知
  

        8月21日,卫计委独家向Pharm投资资讯提供了对近期一些重大社会关切的回应,包括招标采购制度改革、低价药政策等。我们会在近期逐步释放,敬请期待。

针对近期社会舆论和各省市执行过程中,对于低价药政策的理解有偏差,执行有不到位的地方。为此,卫计委发文,重点阐述低价药供应保障政策。

卫计委首先明确低价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即取消原来制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改为生产经营者在日均费用标准内自主制定购销价格。卫计委明确要求,以省(区、市)为单位,对常用低价药实行直接挂网采购,有医疗机构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挂网生产企业直接网上交易。

由于低价药与520个“国家基本药物”存在273个品种的重叠,即低价药占了国家基本药物的大头。2010年国办颁布的《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对临床常用且廉价的基本药物,也规定了采用邀请招标、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其中的“询价采购”就是供需双方议价,这正 是低价药采购政策的体现。因此,低价药与基药制度并不冲突,是国家基药制度的完善和补充。

但在具体执行中,有的地区出现了低价药也按照“双信封制”招标的现象。按照《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即14号文,低价药明确为直接挂 网,价格可在3元、5元的范围内自主调整。“双信封制”不是低价药采购中应有的方式,而且如果不提供低价药价格上调的机制,低价药政策实际就无法实现其设 立的目的。

三甲医院和基层医院在药品采购支付方式上不一样,基层医疗机构仍将采用集中采购、集中支付的方式采购低价药,需要通过省级采购机构汇总后,与挂网生产企业议价后,签订购销合同。

基层医疗机构低价药采购的具体实施中,有专家认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省级可以仅提供备选目录,由医院具体挑选,也可以省里指定好具体的品种,基层医院直接采购。

关于低价药政策的实施进展,截止7月底,全国除西藏之外,30个省份都公布了省级低价药清单,平均增补213种。江西、上海、甘肃、安徽、吉林、宁夏、湖北、湖南、河北已经启动了低价药的挂网采购工作,预计8月底全面落实。

卫计委计划在9月份对全国各省低级药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希望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常用低价药品政策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做好。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