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曝光台 > 海南省专项整治10类药品经营违法行为

海南省专项整治10类药品经营违法行为

中国虎网 2016/5/27 0:00:00 来源: 未知

 

     从2016年5月20日起,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打击挂靠、走票、伪造药品采购来源等10类药品经营违法行为。

   海南省局要求所有药品批发企业首先开展自查,对本企业是否存在涉嫌挂靠、走票、伪造药品采购来源等10类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将自查 与整改报告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送省局。企业主动自查报告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拒不报告、谎报瞒报以及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 位、弄虚作假,且继续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海南省局根据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实施监督检查,并将八类企业作为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单位:拒不报告、谎报瞒 报及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且继续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企业;日常管理水平低、购销渠道混乱等问题较多,且自查发现问题少、整改措施不力的企业以及自 2014年以来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规模偏小的企业;经营状况与销售额存在明显差异的企业;行政许可频繁变更的企业;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疫苗等高风险企业;被投诉举报的企业。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