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市场分析 > 叫停药品网售不改“互联网+”趋势

叫停药品网售不改“互联网+”趋势

中国虎网 2016/8/1 0:00:00 来源: 未知

 

   据报载,“天猫医药馆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河北药监局的政策要求,即将停止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业务。”面对问询阿里如是回应。7月29日,陆 续有B2C药店发文称天猫医药馆向平台上的商家发布了《2016年8月1日停止95095药品在线交易功能》的通知,表示将于8月1日起停止药品在线交易 功能。

  其实,全面叫停药品网售的传言6月1日就已出现。当时有媒体向食药监总局求证时得到的说法是,总局没有发叫停通知,这是各省局的行为。然 而,《中国医药报》报道披露,食药监总局分别通知河北、上海、广东的食药监部门,“要求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

  “互联网+”今天仍热得发烫,有关方面叫停第三方平台网售药品,这多少让人不太理解。2013年批准此项试点时,多方看好。2014年发布 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称放开网上销售处方药,更被视为药品网售的重大利好,然而两年后的今天却采取了让人意外的动作。

  不过,叫停也有叫停的理由。一者,资料显示第三方网售药品试点工作期为一年,到期可申请续期一年,据说相关企业试点资质到期;二者,试点过 程中暴露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这一点尤为关键。

  若叫停此项试点是为消费者利益考虑,无疑会得到消费者支持。但从发展趋势来看,似乎不宜把药品网售“一棍子打死”,因为药品网售具有传统医 院、药店不具备的优势,比如没有租金等成本,药价更便宜;不受时空限制,购买更方便。在互联网时代,药品网售、网购应该说是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

  很显然,试点中暴露的问题主要是监管问题,理应通过完善监管来解决。比如说,主体责任不清晰的,应该尽快明确主体责任;如果是药品采购、物 流、配送环节的问题,应该“对症下药”进行治理。我们要意识到,任何有积极意义、顺应趋势的试点,都不应该轻易叫停,而是应该着眼于完善。

  如果试点不成功就叫停,坦率地说,未免有逃避监管责任的嫌疑,也不利于“互联网+药品”的探索。虽说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关乎消费者生命健 康,必须谨慎再谨慎,尤其是处方药不能有半点差池,但是,即使对待特殊商品,也应该通过改革模式、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来保障其合法性、安全性。

  从国外情况看,药品网售已存在多年,政府、行业组织各司其职,形成了完善的监管体系。有资料显示,美国各州药房理事会负责网上药店及其药师 准入和日常事务管理,美国药房委员会负责网上药店认证,政府部门则依职能划分进行监管。在英国,也是行业组织和政府机构分工明确、共同管理。

  我们应该借鉴他国成熟的监管经验来确保网售药品安全,让“互联网+药品”顺应趋势、惠及更多人。不难发现,国外的行业组织在药品网售中发挥 着重要作用,而我们却似乎把这一行业组织忘在脑后。当然,有关方面此次叫停第三方网售药品试点也不意味着彻底“打死”,或许在重新设计药品网售模式。

  各国国情不同,若完全照搬西方国家的做法恐怕亦不太现实。为此,笔者建议,非处方药完全可以网上销售,但要根据电子商务的特点把好各个关口;而处方药网售,则可以采取B2C模式——即线上预订、药店取药,这在现阶段应该比较现实。

  总之,虽然此次叫停药品网售,但这一趋势不会改变。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