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曝光台 > 医药公司员工行贿医院院长获刑

医药公司员工行贿医院院长获刑

中国虎网 2016/10/12 0:00:00 来源: 未知
  

    医药公司业务员杨某在向石景山区五里坨医院下属的五里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供应中药饮片期间,按照所结药款5%的比例,给予五里坨医院院长白某好处费,共计45万元。日前,杨某因犯行贿罪被石景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医院院长交代行贿人

36 岁的杨某案发时是北京本草方源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员。检方指控,2011年至2013年间,杨某在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医院下属的五里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供应中药饮片期间,按照所结药款5%的比例,私下以现金方式给予五里坨医院院长白某好处费。自2014年起,该比例增加至10%。截至案发前,杨某给 予白某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杨某的案发,还是源于白某被查办过程中的主动交代。2015年6月17日,侦查机关在查办五里坨医院院长白某受贿案件过程中,白某主动交代其收受杨某回扣款的事实。同年7月28日,杨某在其住所地被查获后,也主动交代了曾多次向白某行贿的事实。

院长按结算款收回扣

白某证言显示,其2010年当上院长后,医院准备开中草药业务,在此期间,北京本草方源药业有限公司的杨某找过他,提出想承担这部分业务。

当时医院跟杨某压价5%,打算将这部分钱作为医院的发展经费。随后杨某找到白某,说为了感谢其在招标过程中的帮助,同时也希望能增加医院的用药量,决定再按照结算款的5%给白某本人回扣。

2013年底,杨某提出希望医院不要再压价5%,并表示可以将给白某个人的回扣增加到10%。白某同意了。

业务员自掏腰包给回扣

杨 某的供述则显示,所谓的回扣,都是白某主动索要的。杨某称,当时谈合同时,白某代表院方提出如果想供药,除了要扣除5%作为发展医院中药科的经费,还要为 医院装修煎药室并提供煎药机。杨某考虑几天后答应了,但白某又提出别的公司还有给个人回扣的,为拿到订单,杨某也咬着牙答应了。

2013年底,双方谈到续签合同时,白某又提出把给他的回扣提高至10%。最后,杨某也同意了。

杨 某供述和其公司财务人员的证言显示,公司为提高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从2010年允许业务员自己出去采购原材料,由公司统一收购并验收合格后,再由业务员对 外销售,公司只从中收取相应必要的费用、加工成本和10%的利润,剩下的钱都以提成的方式返给销售人员。所以杨某给白某的回扣款,都是从自己利润里扣出来 的。

石景山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鉴于其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可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杨某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

相关新闻

医院院长已被

移送司法机关

今年8月,市纪委向社会通报了包括白某在内的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显示,石景山区五里坨医院原院长白玟在担任石 景山区五里坨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某药业公司向五里坨社区中心供应中药饮片提供帮助,收受回扣款共计45万余元;为某公司参与该院医疗设备采购 招标提供帮助,收受现金5万元及价值2.35万余元的机票2张。经石景山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白玟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 处理。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