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曝光台 > 采购药品器材 宜宾某医院院长收40多万回扣获刑

采购药品器材 宜宾某医院院长收40多万回扣获刑

中国虎网 2016/11/24 0:00:00 来源: 未知
  11月23日下午,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宾县人民法院在县法院新闻发布厅召开了“职务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赵良剑通报了宜宾市两级法院从2014年以来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其中2016年1-10月,收案71件77人,结案80件96人。其中,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宜宾县政府新闻办、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相关人员参加了旁听。

  案例一

  卫生院院长收受回扣近20万

  江荣烈,原宜宾县合什镇、横江镇中心卫生院院长。2009年至2015年6月,江荣烈任宜宾县合什镇中心卫生院、横江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其对药品采购具有决定权等职务之便,为三家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便利,多次收受医药公司代表的回扣共计193400元。

  其中,2009年至2010年9月,江荣烈利用其担任宜宾县合什镇卫生院院长期间,多次收受四川宜宾福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代表雷海江共计49500元购药款回扣。2012年至2013年7月,江荣烈利用其担任宜宾县横江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期间,多次收受四川宜宾福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代表彭友章24300元购药款回扣。2015年3月,江荣烈利用其担任宜宾县合什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再次收受彭友章3000元购药款回扣。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江荣烈利用其担任宜宾县合什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期间,多次收受宜宾正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代表肖友光116600元购药款回扣。

  宜宾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荣烈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采购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193400元归个人所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据此判决被告人江荣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0元。被告人江荣烈退缴的赃款1934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例二

  医院院长收受回扣40余万

  徐子俊,原宜宾县第四人民医院院长。2008年9月至2015年6月期间,徐子俊担任宜宾县第四人民医院(蕨溪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徐子俊利用其全面负责医院对外医药药品、器材采购及付款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医药销售代表回扣和现金444900元。其中,收受宜宾福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代表彭友章回扣192000元;收受宜宾正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代表杨方再回扣和现金242900元;收受河南新乡亚太医疗用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代表陈兴利回扣10000元。

  宜宾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子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以及在采购药品、药疗器械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共计444900元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据此判决被告人徐子俊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0元。被告人徐子俊退缴的赃款55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被告人徐子俊的赃款389900元,上交国库。

  李玲吴雾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张勇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