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市场分析 > 医药电商B2B还是一门好生意吗?

医药电商B2B还是一门好生意吗?

中国虎网 2016/12/13 0:00:00 来源: 未知

曾被誉为是医药领域的阿里巴巴,近日,成立近十五年的“珍诚医药”因多个报告期业绩未达预期而被其控股股东“康恩贝”转手出售。

12月8日,康恩贝发布关联交易公告,拟向浙江博康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博康公司”,其控股股东系康恩贝实际控制人)转让本公司所持全部浙江珍诚医药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珍诚医药)57.25% 股权,转让交易的金额为人民币3.45亿元。

多个报告期业绩未达预期

据公开信息显示,2014年12月以及2015年6月,康恩贝曾先后发布公告称,分别以2.71亿元、2.33亿元的价格收购珍诚医药30.81%、26.44%的股权,合计以5.04亿元的价格投资珍诚医药,获得后者57.25%的股权,实现对其控股,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据康恩贝2014年12月26日公告介绍,珍诚医药2012年度、2013年度以及2014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5.41亿元、18.74亿元以及9.39亿元;其净利润分别为2361.39万元、3506.52万元以及1665.30亿元。

珍诚医药2012、2013、2014年上半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彼时,康恩贝指出该项投资将在以下三方面对其产生有利影响:快速切入医药电商领域、拓宽销售渠道并提高物流配送能力、增强公司品牌知名度,完善整体战略布局。

然而,持续盈利多年后,在最近的一个报告期,2016年1-10月,珍诚医药实现营业收入17.08亿元,净利润为-1697.03万元。康恩贝指出,这是由于2016 年以来,珍诚医药受政策、市场和内部调整等不利影响,仍处于较困难的处境,经营业绩出现大幅滑坡,加上按照规则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3,153 万元(其中主要为部分供应链金融增值服务业务涉及诉讼),直接导致其 2016 年 1-10 月亏损 1697 万元。

珍诚医药2015年度以及2016年1-10月的主要财务数据

而另外,在2015年度,虽然珍诚医药实现净利润2749.36万元,但是并未达到预期,康恩贝指出,这仅占预计数的51.92%,导致本公司当年计提投资商誉减值损失5502万元。

曾计划上市,后曾计划挂牌新三板

珍诚医药成立于2002年,主要业务为医药电商B2B,主要开展药品、医疗器材等的批发和分销等业务,下游的买家主要有零售药店以及医疗机构。除此之外,珍诚医药还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珍诚医药介绍,其主要与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依托对“医药在线”电子商务平台的真实交易数据及融资客户基本信息的分析,为金融机构向上下游客户的在线融资服务提供实时动态的信息数据支持。

2007年,珍诚医药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B证,是首批获得B证的企业之一,具备了从事医药B2B在线交易的资质。

在2014年12月获得康恩贝2.71亿元投资时,珍诚医药主要股东包括有:和瑞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国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浙江华睿庆余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睿泰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

珍诚医药是医药B2B领域的明星企业之一,曾被视为医药界的阿里巴巴。据媒体此前报道,珍诚医药在2010年1月和2012年11月曾两次谋求创业板IPO上市,但是最终却被“中止审查”。而亿欧记者注意到,康恩贝公告中介绍,珍诚医药曾于2014 年 9 月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提出了挂牌交易申请,不过最终却无果而终。

康恩贝公告指出,以下几大原因造成珍诚医药业绩不及预期:

(1)行业政策及市场竞争影响,主要指网上药品销售政策、医药流通“两票制”以及医药B2B竞争企业增多因而低价促销争夺市场;

(2)资金成本下降影响,主要指珍诚医药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受到社会企业融资成本下降的影响,而导致自身相关业务毛利率、毛利额降幅较大,而业务规模降低。

(3)供应链金融业务涉讼营收账款等计提坏账准备3153万元,导致2015年1-10月亏损1697万元。

康恩贝表示,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如获准在 2016 年底前完成交割,本公司将产生投资损失约4000万元。

供应链金融服务做好风控是关键

从康恩贝的介绍来看,珍诚医药最直接的问题在于供应链金融业务导致坏账损失一位长期关注医药行业的投资人士对亿欧记者表示,做供应链金融服务,给下游客户垫资,但是最终款项收不回来,出现这种情况与其客户种类有很大关系。

“供应链金融是to B服务中重要的一环,但是不能因为这个否认供应链金融的前景。” 经纬中国董事喻志云对亿欧记者指出,做供应链金融关键是要做好风控。

CIC灼识咨询执行董事王文华认为,供应链金融服务从本质上讲是金融服务渗透于于产业服务的表现形式,而金融服务的实质更多地是对信用和风险的评估。供应链金融和一般金融服务而言,不会存在极大的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信用风险,然而医药流通领域的资金量需求大且回款的周期不一而足,使得供应链金融尽管对于上下游的业务合作等优势在一定程度上能控制风险,但是像互联网金融一样,一套健全有效并且具有较高安全边际的风险评估体系是保持金融服务能正常运营并成长的关键因素。

王文华强调,“一旦供应链环节上的企业出现违约风险,亏损的是融资的本金而不仅仅是利息收入。因此一旦风控体系做得不够好,很容易引起坏帐,这种金融服务的坏帐对本身利润率就非常薄的医药商业公司盈利有极大的杀伤作用。”

医药电商B2B还是一门好生意吗?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库信息显示,截至2016年12月12日,可以查询得到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B证共有195张,其中浙江地区共有24张。B证的服务范围主要为医药商业企业通过互联网与其他机构进行交易服务。而另外,服务范围为医药B2B第三方平台且只颁发给互联网企业的A证已有38张。

王文华对亿欧记者介绍,《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B证由地方食品药品监督局审批。持证的企业一般为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批发企业,主要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

虽然从数量上来看,B证是A证的数倍,但是从行业来看B证的企业大多发展不尽如人意,鲜有突出者。该长期关注医药行业的投资人士对亿欧记者指出,药品终端市场中医院占很大一部分。医药B2B针对的不是医院,而且医院市场也是其切割不了的市场,医药B2B针对的客户都是小B端药店、诊所以及小医疗机构,这是限制医药B2B发展很大的原因。

王文华认为,通过B证的定义可以看出,持证企业更多地是将线下的药品流通业务实现全部或者部分线上化。因此B证企业的表现是否亮眼,更多地是原本现下业务的表现以及互联网对业务的渗透是否真能对企业的运营效率有极大的提升,因此考验的是企业原本就有的基本功以及互联网+的运营能力。而B证企业的2B业务的性质也决定了,拥有B证的医药商业公司的品牌认知度不会因为拿到B证会像2C业务一样对品牌有极大的宣传和提升,这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对互联网药品交易B证的资质带来对业务提升的高估。

目前,从投融资市场来看,A证企业获投的数量明显更多。与B证可由地方食品药品监管局审批不同,A证的审批权限更高,须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审批。A证企业在市场中的估值往往能达数千万元。2016年4月14日,湖南“尔康制药”发布对外投资公告,以5000万元购买A证企业“十二药网”100%股权2016年9月5日,新三板挂牌企业“泉源堂”发布公告称,以2029.80万元的价格收购A证企业“紫竹叶”51%的股权。除被收购以外,不少A证企业比如药品终端网未名企鹅、药师帮、药便宜等均已获投资。

曾投资药品终端网的经纬中国董事喻志云对亿欧记者介绍,相对于A证企业,B证企业不如A证企业平台化互联网化, B证企业将传统的医药商业公司业务搬到线上来,带来的颠覆有限,其面临的竞争对手主要是传统的批发商,这种模式没有改变竞争的实质。

王文华指出,医药B2B业务的特点是容易上规模,但是利润率非常低,主要是通过规模化业务或者严格有效的成本控制来实现盈利。医药B2B能否做好,主要还是要看医药商业公司在产业链上的资源积累,企业运营,财务成本的控制等一系列的表现。


2016年最后一场行业盛会,第二届创新奖评选再度来袭,12月23日,北京亮马桥四季酒店,见证新资本、新产业、新技术、新理念带来全新变革。科技赋能产业,见证下一个商业风口!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