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医药圈就如广东早前的天气一般,经历了一场场的豪雨,也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先是央视曝光天津市某医院医生收受医药代表贿赂的行为,随后天津发布医院接待药代新规,紧接着北京发布通知,明文规定药代不得进入医院门诊和药房。
而医药行业的高压反腐态势不仅给行贿者以压力,今年上半年不少卫生计生系统官员以及医院院长这些受贿者也奉献出了一出出的“好戏”。
多地纪委监委发出“追捕令”
6月15日,广东中山市纪委表示决定对中山市博爱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莹(副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开除公职、党籍。在公开的文件中,针对王莹“经济上贪婪,生活上放纵”、“大肆收受贿赂,贪婪成性”等形容措辞异常激烈。
6月14日,中纪委官网发布多个省市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共有5个省份共9名医卫官员涉嫌违纪被通报。其中,某地卫计委原党组书记、主任出现违规接受医药企业安排旅游的问题。
同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在官网上发布公告,指出该省卫生计生系统及公立医院存在侵吞医改红利、私设“小金库”以及药械采购大肆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问题。
6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发布通报称,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胡志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6月11日,郑州市纪委监察委的消息指出,郑州市中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刘宝琴(正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市纪委监察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5月29-30日,经芜湖市监察委移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以受贿罪对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芜湖市卫生局原局长何思忠和芜湖市第二医疗集团原副院长、第二人民医院原副院长王怀红先后予以逮捕。
为药价? 为清“小鬼”!
可以说,这段时间针对卫生计生系统和医疗机构的整治动作是非常密集和“高调”的。而在这股医疗医药反腐大潮中,打击药品回扣,抑制药价虚高似乎是政府主要目的所在。但是,又比这还要多走几步,有更深一层的考虑。
通常来讲,医疗机构在政策高压之下仍不愿放弃各种药品利益,会开发各种创新模式,努力使得“回扣合法化”。就拿最近处于风口浪尖上的药房托管来说,药企按药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医疗机构还款,它就能非常“有效”地回避药品回扣的监管。另外,医疗机构自办医药公司,并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也是常见的模式。
然而,无论是药房托管还是自办医药公司,都属于涉及利益关系颇具争议的方式,亟待整治。事实上,与其说是为了抑制药价虚高,不如说反腐更是为了清理造成药械采购领域各种乱象的“小鬼”。
就如这次安徽纪委监委在官网中公开的信息显示:有的公立医院严重偏离公益性,把医院当企业经营,把医疗服务当商品交易,侵吞医改红利;关键环节问题多发,招标采购中内外勾结、应招未招、化整为零、虚假招标等屡屡发生;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大肆利益输送。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是医药环境一直风云变幻的根本。
回归到医药采购的整个链条上,卫生计生系统官员、医疗机构、药企、医生和医药代表的每个环节都会遭遇腐败的侵袭。可以说,追根到底还是笼子出了问题。那么,亡羊补牢又该补哪里呢?答案还得是医改。实施医保支付标准,由支付方负责采购。当然,这个又将是一大“课题”,我们以后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