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政策法规 > 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取得阶段性成效

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取得阶段性成效

中国虎网 2006/10/10 0:00:00 来源: 未知
《半月谈》杂志报道,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中央确定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多年来,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不仅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原则,腐蚀了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也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以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召开为起点,卫生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已为期半年。这场规模空前的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怎样,收效几何?半月谈记者专访了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 记者:今年召开的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都强调严惩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请问反商业贿赂在卫生部当前工作中处于什么位置? 毛群安:卫生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出发,来充分认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今年以来,卫生部党组多次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于2006年3月成立卫生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卫生部党组书记、部长高强任组长,陈啸宏副部长和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从各司局抽调20多名人员集中办公,具体研究落实专项工作。   记者:到目前为止,卫生部采取了哪些切实措施? 毛群安: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依法查处卫生行业商业贿赂案件的指导意见》。7月份,又在向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和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制订印发了《关于开展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国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和治理重点,对工作措施、步骤、方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卫生部还以督导的形式加强对各地专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肃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卫生部治贿办成立以来,已通过举报信件、电话记录、传真和网站部长信箱等四种方式接受举报线索600多个,分别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后转地方查处。对部分重大典型案件,卫生部直接进行查处,还与纪检监察、检察、工商、药监等机关加强联系和协调,形成办案合力。 记者: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执行专项工作的情况如何? 毛群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大部分医疗机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已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和本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部分地(市)卫生局设立了自查自纠期间上交不正当交易所得款项的专项账户。 记者: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有着深刻的体制原因,要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防范问题的发生,有必要加强反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卫生部是否已有所行动? 毛群安:卫生部按照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研究制订了《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将各项措施分解到各司局落实。这方面已经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改进和规范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大力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招标采购,保证药品采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二是制订下发了《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和《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自我约束机制,确保资产安全,提高社会效益,避免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三是制订印发了《卫生部部属(管)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工程招标,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记者:目前专项工作的进展怎样?还存在哪些问题? 毛群安:从卫生部开展的两次督导情况看,全国大多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能够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和卫生部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动员,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认识不到位,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等。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