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展会前沿

厦门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时用药目录的通知

中国虎网 2010/2/22 0:00:00 来源:未知
    各区卫生局,市第一医院、中山医院、中医院:
 
    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2009版)的通知》(闽卫农社【2009】274号)、《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卫农社发明电【2009】281号)精神,2010年1月1日起我市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福建省基层用药目录》内的药品,为保证急诊抢救和上级医院转诊患者的配药需要,结合我市社区居民用药需求,依据200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交易情况排名,在剔除了省基本药物目录中455种药品后,经市药品招标办和药学、临床医学专家票选,遴选出临时用药目录。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临时用药目录药品36种(占福建省基层用药目录品种总数的8%),乙类卫生院临时用药目录药品23种(占福建省基层用药目录品种总数的5%),丙类卫生院临时用药目录药品14种(占福建省基层用药目录品种总数的3%),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时用药目录执行期限暂定一年。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执行临时用药目录时应优先配齐《福建省基层用药目录》内的相关急诊抢救药品,临时用药目录内药品使用金额不得超过全年用药总额的10%。各机构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卫生局。
 
    附: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目录外临时用药目录
 
    2、乙类镇卫生院目录外临时用药目录
 
    3、丙类镇卫生院目录外临时用药目录
 
    二O一O年二月十日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 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话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