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政策法规 > 药店和专柜销售的产品如何应对国家限制出租柜台

药店和专柜销售的产品如何应对国家限制出租柜台

中国虎网 2007/11/18 0:00:00 来源: 未知
页 码 [第 1 页] 1.在2007年8月8日SFDA最新发出《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496号)全部6条中规范药品零售经营行为,这些规定对连锁药店来说是个不大不小的地震,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答:只能这么说,对于一些中小连锁药店和个体单店,和一些主要靠收取营业外收入来赢利的药店来说,不啻是一场地震,但对于规范的连锁药店来说基本影响不大。另外对于连锁药店总代理、高毛利品种主推、自有品牌产品的药店方通过行政任务销售等类似出租柜台的行为,该通知并未明文取缔,因此也无法规范这一行为。   2. 目前全中国的大部分连锁药店和零售药店的经营情况并不是很乐观,他们的年销售额增长的并不多,而且同行业间激烈的竞争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资金压力,其中连锁药店为了减少因房费带来的压力,大多数把柜台转租出去或是经营一些与医药无关的物品来减少开支,但是现在的SFDA新规定中第一条明文规定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这相当于阻断了药店创收的一个主要方面,对于此您有什么看法和解决方案?   答:我的看法是:   出租柜台是恶性价格竞争和彻底租金不断攀高所造成的,其主要危害一是造成GSP形同虚设,不能保证药品质量,从而损害消费者利益;二是出租者往往靠一些品质并不是很好的产品,但却是价格奇高,以专柜电台报纸炒作的方式,欺骗消费者,牟取暴利;三是过度强行推荐,没有用药安全可言,造成不合理用药,形成药物不良反应;四是药店经营者转嫁房租和管理费用压力,坐收渔利。基于以上原因,我认为SFDA的规定是对的。对于连锁药店的规范发展和消费者的长远利益是有益的。   连锁药店应对的策略主要是: |博锐|75   第一:依靠门店管理、品类管理、人员绩效管理来提升赢利水平;   第二:依靠专业服务和会员制管理来提升客单价和顾客忠诚度,从而提升营业额。   第三:依靠多元化来提高营业额和赢利水平   第四:投资店面门面物业,以次消化持续上涨的店面租金,而非转包。   3. 连锁药店的经营遍布全国,在个别县级以下的城市中,药店的销售人员并不具有医药学基本知识,这种现象受当地的条件限制。地方小学历高的人很少,但是现在条文中明确规定了销售人员的条件,连锁药店到底以后如何应对这种局面?   答:这个规定在大中城市也许可以实行,在城市和县城,对销售人员的限制是行不通的,这是中国目前城乡差距和中国社会的二元化社会确定的,只能是逐步实施,因此连锁药店如果想进军中小城市市场,可以和当地的职业高中联合培养相应的人才才有出路。   4. 在现行的医药行业里,有种现象由来已久,很多消费者因为医院和药店的药价有很大的悬殊以致很多人拿到医生的处方后转而去药店买药。然而药店并不具有专门的有医师资格的人驻店。不能保证用药安全。但是因为其中巨大利益使得这种现象存在了很久。国家严格规定处方药必须由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购买并不可开设处方药销售专柜。对此您有何看法?   答:首先,这个问题理解有误,药店SFDA规定只要有执业药师或者药师即可,并无规定有医师,执业药师有资格在一定范围调配处方和对处方提出质疑的,只要有执业药师,就可销售处方药。国家的规定大致意思是:处方药必须零售药店必须凭医师的处方才能销售和购买,否则,药店不得销售,但目前我国还是双轨制,大量处方药在药店是按照零售方式销售的,即没有医生处方也能销售和购买,这种现象短期较难有根本性改变。但最终的结果必然规范,但要假以时日。   5. 现在药店最为关注的就是如何能更大的赢利,在一些地方,有时可以看见,在命名应该摆放药品的橱窗里放着洗衣粉之类的生活用品,百姓在这里可以用医疗IC卡刷卡买非医疗性东西,对此您怎么看?   答:这是医保用药和相关购买使用规定不严的结果,显然是不对的。按照国家医保有关政策,只有医保目录内的产品才可用医疗IC卡购买。这种不轨范的行为必须限制,事实上国家正在限制,比如以石家庄为先的保健品、化妆品、日用品在医保定点药店下柜的规定,已经逐步在各地开展起来。   6. 在新的医药法规和趋势下,药店到底怎么样才能降低他们的成本,亦或是在寻找一些别的途径来进行创收?   答:降低成本主要是提高效率,具体说就是提高坪效和人效;还有就是降低采购成本,采取一步导终端,参加药店相关的采购会,或者加入各种联盟,比如PTO联盟,以降低采购成本。   提高营业额和利润额的方法就是多元化,执业关联销售、专业品类管理、专业会员制营销等方法,提高客单价。     李从选,人民大学医药行业EMBA。人民大学培训学院特约讲师;中山大学EMBA班特约讲师,国家药监局培训中心客座专家、上海流通研究所特约研究员、《中国药店》培训中心高级讲师、北京药励学舍高级培训师,十多年从事OTC产品营销策划和销售管理工作经验。为企业作过近100场各种培训与公开课和相关咨询服务。 历任梅高营销广告公司、厦门桂龙医药集团、广西花红药业、深圳市金活医药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医药企业销售经理、培训部经理、市场部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等职。 致力于OTC药品市场营销、终端推广、公共关系、广告策划、广告实务、消费心理、市场调研等方面的实践与研究。在OTC产品策划、品牌传播与销售管理、第三终端及普药整体营销规划,OTC药品终端工作的细化管理与方法创新、终端拦截与渠道拦截、连锁药店赢利模式,连锁药店发展趋势、连锁药店的经营管理和销售技巧等方面,有极深刻的体会和丰富的操作经验。在各级各类医药专业媒体上和营销类杂志上发表文章120多篇。联系电话: 13352902478,0755-82298222,电子邮件: licx6600@126.com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