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09/12/30 8:31:47 来源:
未知
据了解,
医药企业诚信建设已经开展了5年左右的时间,各级监管系统陆续出台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和措施
,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不少企业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实践
,如湖南、河南、广东等省、市在医药企业诚信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但总体来看
,医药企业的诚信建设相对滞后
,除近年来国家在查处虚假广告、假冒伪劣药品方面力度明显加大外
,其他方面动静不大,尤其是齐二药、华源欣弗、完达山刺五加等事件更引发了社会公众对医药行业诚信度的普遍质疑。
企业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社会、企业的意识形态变革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造成医药企业诚信建设滞缓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体系建设不完善;二是奖惩措施不到位;三是社会监督不充分。其中,奖惩措施不力、标准只软不硬是诚信体系建设发展迟缓的关键所在。因为诚信建设没有落到实处,遵纪守信企业没有得到实质性的鼓励,而违规失信企业也没有得到有效性惩处,导致整个行业对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视度严重不够。因此,医药企业诚信建设发展缓慢、成效不大。
此外,由于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的特殊性、信息的不对称性,老百姓对企业的认识主要来自于广告。很多人盲目地认为,谁的广告打得多、叫得响,谁的广告上中央台,谁的药品就好。因此,消费者不能对医药企业形成有效的监督、反馈与选择。
笔者认为,诚信建设的关键是要制定完善、有效的约束机制和奖惩措施,且必须落到实处。一方面,制定的奖惩措施必须便于相关部门执行;另一方面,制定的奖惩措施必须有利于市场、消费者的了解与监督。通过约束机制和奖惩措施,鼓励诚信度高的企业再接再厉,不断引导诚信度一般或较差的企业向诚信企业看齐,逐渐淘汰诚信度很差或屡教不改的企业。
笔者建议可考虑以下措施:
对于药品生产企业
1.在药品的大、中、小包装盒上统一规定一个固定位置,用统一的格式标明企业的诚信级别。方法可参照包装盒上的“OTC”标志。
2.处方药
药品:⑴ 在
招标评比规则中,设立企业诚信一项,以B类诚信企业
(诚信度一般的企业)得分为基础,A类诚信企业
(诚信度高的企业)给予50%的加分,C类诚信企业
(诚信度低的企业)给予50%的减分;或者在企业品牌声誉等综合评比一项给予A类诚信企业50%的加分,B类诚信企业不加不减,C类诚信企业给予50%的减分。⑵ 在招标价格一项,在同等价格下,A类企业给予
20%的加分,B类企业不加不减,C类企业给予
20%的减分;或在同等评分标准下,允许A类诚信企业的药品价格上浮10%~
20%,B类企业不动,C类企业药品价格下浮10%~
20%。
3.OTC药品:在OTC药品广告中,不管是平面广告还是电视广告,统一规定:在一个固定的画面位置,用统一的格式标明企业的诚信等级。电视广告必须持续标注。
4.当企业的诚信等级发生变化时,广告的诚信标志必须在一个月内修改,包装盒的诚信标准必须在三个月内修改。修改期间可以采取临时性标贴。在此期间,药品批发
、零售单位一接到药监局通知,即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药监部门发布的生产企业诚信等级变化公示。在广告和包装盒上标注企业的诚信等级,目的是通过自然法则,让市场
、让消费者选择企业。
对于药品经营企业
不论是药品批发企业还是零售
药店,都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摆放企业诚信等级评级牌。
此外,应建立完善的企业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与舆论监督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诚信评定结果,及时公布企业违规行为,使公众及时了解药品生产
、经营企业的诚信状况,真正起到监督作用。还应建立动态的长效监管机制,企业一旦出现质量等诚信问题,立即曝光
、立即评估,符合条件的立即降低诚信等级。情节严重的依法停业整顿或吊销生产
、经营许可证,而一般没有问题的企业可以定期评定。
(王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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