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10/6/23 0:00:00 来源:
未知
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将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对此,专家指出,此次政策调整并不意味着我国外贸政策的全面转变,而是一个非常审慎和有限的调整,主要是为应对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和减少贸易摩擦。
根据通知,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涉及的商品包括6个种类,包括部分钢材、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以及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和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涉及406个税号。
“这次政策调整涉及的406个税号商品,大致相当于上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1/6。这说明此次政策的调整是一个非常审慎和有限的调整。”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说。他表示,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实际上是全球金融危机告一段落后,国家继续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调整,而此次调整比较明显的特点是,调整力度比危机前要小。
据了解,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我国连续上调出口退税率。上一次对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是2009年6月,我国对部分商品实行最高达17%的出口退税率,涉及商品超过2600个税目。
“此次政策调整大的方向是按照淘汰落后产能的方向进行的,同时这也是减少国际贸易摩擦的一种措施。”张燕生说。
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张汉亚对此表示认同。他说,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大多是高污染、高耗能的产品,这是国家改变经济增长模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政策体现。
本月12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曾公开表示,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今年将下调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他同时强调,下调出口退税率并不意味着我国外贸政策的收紧,贸易政策的稳定是我国的首选。【作者:郑晓波 来源:证券时报】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