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一位顾客拿着处方来药店买蒙脱石散,店员小谭在处方药柜台没有找到,却在OTC柜台发现了标注为OTC的蒙脱石散。顾客认为处方药就要放在处方药柜台,放在OTC柜台里的药品肯定与医生开的不一样。经过查询进货单,小谭发现,很多同种药品有的是处方药,有的是OTC。报告给店长后,店长也一头雾水,药店该怎样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呢?
场景中,蒙脱石散是一种“双跨品种”,既是处方药又是非处方药,店员在如何执行此类药品管理犯了难。笔者认为,药品中出现“双跨品种”的现象不在少数,首先要让店员了解为什么相同成分的药品会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区别,才能真正做好“双跨品种”的管理。
一个药品有多种药理作用,根据不同的适应证,药品使用的剂量和范围是不同的。例如阿司匹林,用于处方药时必须遵照医嘱长期较大剂量应用,治疗风湿、心血管疾病等;而用于非处方药时,其适应证只能是退热、镇痛,用量及疗程均应给予限制。可见,同种药品根据适应证的不同,给予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区分是非常必要的。因此,药店还是应该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这样才能充分保证顾客买到真正需要的药品。
药店对于“双跨品种”,肯定是要严格按照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进行分柜销售管理。“双跨品种”,是指药品按照治疗适应证的不同,既可以作处方药又可以作OTC品种存在。据报道,国内现有的“双跨药品”中,中药有
2000多个,约占中药OTC的
2/3,化学药约300个。例如,辛伐他汀作为处方药,主要适应证是高胆固醇血症
、冠心病等,作为非处方药每天10毫克可以用来降低冠心病的发生风险。“双跨品种”说明书也有区别,OTC说明书上会印有“忠告语: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而处方药的说明书上则会注明“请凭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药店店长与店员应加强业务培训,要具有分辨OTC与处方药的专业知识,能及时解答顾客的疑问并对所售“双跨药品”的不同适应证加以详细解说。这样,顾客能充分理解,就不会出现话题中店长与店员一头雾水,不知所措的局面。
目前,在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国家,公开发售的非处方药绝大多数是从原有的处方药转变而来的。事实上,许多药物既有处方药身份,又有非处方药身份。此外,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没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之分,都必须凭医师或其他有处方权的医疗专业人员开处方给患者使用,所以患者凭处方到药品经营企业购买的药品不一定都是处方药,这就需要我们销售人员向患者解释清楚。
第一点并不难做,店员只需根据药品包装上有无“OTC”的标识,即可把药品归入处方药的封闭专柜或非处方药的开架柜,这样就符合GSP的分类摆放要求。
第二点就需要给药店的药师培训相关知识。药品是否是处方药是申报单位根据临床试验结果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SFDA),SFDA认为符合条件,就批准相应的药品类别和包装标签。如一种药品既符合处方药的条件又符合非处方药的条件,而申报单位又同时报了两个类别的申请,就会出现“双跨品种”的情形。一部分这种药品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功能主治
、用法用量完全一样;一部分则功能主治有所差别。
因此,药师需要熟悉这些“双跨品种”的药品,给需要购买这些药的患者提供专业指导。对话题中需购买“蒙脱石散”的顾客,药店药师就应该说明蒙脱石散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同一种药,只需根据处方药的用法用量,使用非处方药就具有相同疗效,可放心购买标注为OTC的蒙脱石散。
提升人员专业素质
浙江省仙居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张洁
在本话题中,面对双跨药品的区别,百姓疑惑还可以理解,作为店长也一头雾水就不应该了。因此,做好药品分类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提供服务的技术含量至关重要。药店应把药品分类管理作为培训
、考核内容,制定计划有目的的对员工进行培训,特别是直接接触顾客的营业人员,并在实际销售过程中由药师进行考核。加强药师队伍建设,不断更新完善对现行法律法规的理解与掌握,充分发挥其对顾客安全用药的指导作用。另外,制作规范的药品分类标识和区位指示图悬挂在店堂明显位置。把药品分类管理有关知识,尤其是双跨药品等一些特殊品种,在店堂明显处设置宣传展板或提供一些宣传资料等,让更多顾客也能够了解药品分类知识,让他们也参与到药品分类管理中来。
加强药师的引导作用
福建省云霄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方瑞燕
首先,药店应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处方药
、非处方药
、保健食品、易串味药品等的分区摆放工作。其次
,药师应做好处方审核工作。对于蒙脱石散等既可以作为处方药
,又可以作为非处方药的“双跨”药品
,因“双跨”药品有多个适应证
,药师应仔细询问患者病情
,根据病症调配好合适的药品,发挥药师合理荐药的作用。
完善药品分类管理工作
实施药品分类动态管理
辽宁省锦州市石桥子大药房 张工
药店在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中,除了按规定应做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将非处方药置于有醒目OTC标识的货柜里外,还应注意日常收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SFDA)在媒体、网站上发布有关非处方药的信息。话题中,顾客持处方来药店购买蒙脱石散,该药是SFDA于
2006年1月16日发布“中国非处方药目录”中的化学类药品,并已注明“双跨”品种,既是处方药,又是非处方药。店员如事先掌握这一信息,就能向顾客说明情况,顾客的疑虑就会解除了。
实际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界定不是绝对不变的,SFDA根据对非处方药安全性监测及评价结果,也发布过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的有关通知,这方面的信息应引起药店的特别关注。对确定已转换为处方药的非处方药,处于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性,药店应在获取信息的第一时间,严格纳入处方药管理和销售,并向购药顾客做出说明和解释。驻店药师在药品分类工作中负有指导责任,并要做到准确收集、记录SFDA发布非处方药的相关信息,提出有效的处理措施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店长和营业人员,检查监督措施的到位情况,以动态管理的方式,进一步完善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使之走向科学、合理和规范化。
及时收集相关信息
福建省云霄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张育勤
药品分类管理确实是药店管理的一道难题,主要表现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药品与非药品混放、药品与
医疗器械混放。造成药品分类混乱的原因大致有:一是从药人员没有加强学习,对药品分类规则了解不够全面,或是未能及时收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SFDA)有关药品分类管理的文件;二是图方便,功能主治相近的商品有的是药品,有的是非药品,有的是处方药,有的是非处方药,但很多药店为销售方便,都放在同一柜台;三是厂家包装标签标示不规范,有的药品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不是一成不变的,SFDA根据药品的安全性评价确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有的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或是由非处方药转换为处方药,但是厂家未能及时更换包装标签标示。
为此,驻店药师首先要加强对员工的内部培训,使店员均能熟悉有关药品分类知识;其次店长要及时收集SFDA有关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的文件,并将信息传递到各个岗位,及时调整陈列位置,明确一个药品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以SFDA文件为准。
支 招
设立同名药专柜
山东省齐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胡延龄
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在药店设立一个同名药专柜,一分为二,一边摆放处方药,一边摆放非处方药,这样既可以把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分类管理,又可以让顾客一目了然。而且应该在处方药这边标示“请出示处方”字样,如果顾客有处方,选择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有顾客选择,如果没有处方,则只能购买非处方药。
每周检查
福建龙岩市港昌化工有限公司医务室 江洪涛
在不影响正常营业的情况下,药店可以聘请一些药师每周进行一次小规模的药品分类检查;每月月底进行一次比较大型的药品分类检查,这样一来,药品的摆放归类就很整齐了,不会出现文中所出现的类似情况,作为药店店员在消费者面前也不会被动了。
点 评
药品分类管理: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保障
山东省临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徐坤
国家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目的,一方面是严格处方药监管,防止消费者因自我行为不当导致滥用药物危及健康,另一方面是规范非处方药监管,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进行自我保健。这是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一项重要政策。
药品分类管理是根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原则,依其品种、规格、适应证、剂量及给药途径等的不同,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做出相应的管理规定。我国的非处方药基本都是根据“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的遴选原则,从我国已上市的处方药中转变
(遴选)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继公布了六批非处方药目录和14个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或非处方药转换为处方药)的相关通知和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目录。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店必须做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分类管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规定,销售药品时,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药品。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执业药师或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对于上述非处方药和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以外,还有些处于过渡阶段的药品,在“限适应证、限剂量、限疗程”的规定下,其适应证可以为患者的小伤小病安全应用,将其作为非处方药应用;消费者难以判断的适应证,则仍作为处方药使用,两者的适应证剂量和疗程差别较大,而且标签、包装、说明书必须分别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要求印制。以板蓝根颗粒为例,作为非处方药,其功能主治为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作为处方药,其功能主治为清凉解毒、凉血利咽、消肿,用于扁桃腺炎、腮腺炎、咽喉肿痛、防止传染性肝炎、小儿麻疹等。这类处于过渡阶段的药品,没有“OTC”标识的,暂时执行零售
企业凭处方销售或登记销售。
具体到本话题,
药店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
药品分类合理布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规范摆放,做到大店分区,小店分柜,标识及警示语准确清晰;二是严格处方药销售,由药店的执业药师或药师把好处方审核、调配、复核、销售关;三是加强药品知识培训,让店员在销售药品时能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指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药品;四是结合GSP要求,制定细致的用药咨询、处方药销售和药品陈列等方面的制度,为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