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10/9/1 0:00:00 来源:
未知
有业界人士认为,这将给国内药企、低价
药品代理商、药店带来不利影响。
9月1日起,广东省将对药品价格实行“三控”管理,即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采取控制最高零售价、实际供货价和流通差价率的“三控”管理,试行两年。
广东省物价局一位张科长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广东此次对药品价格实行“三控”管理主要目的是压缩药品流通环节和不合理营销费用,并调整和降低部分药品价格。最大的影响主要在药品流通领域。但也有业界人士认为,这将给国内药企、低价药品代理商、药店带来不利影响。
据了解,在药品流通环节,广东将按药品价格高低实行最高差别差价率管理。比如,每瓶价格在2000元以上的药品,如按原政策,批发环节企业在不突破最高限价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加价率,医院按15%顺加作价,可加价300元以上;但按现政策,批发环节加价不得超过53元,医院加价不得超过135元。
广东省物价局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控制流动差价率有利于从源头控制药品供货价格,减少流通环节加价空间,鼓励企业生产廉价药,抑制高价药,并引导医疗机构减少高价药品的使用,鼓励使用低价廉价药品,使百姓受惠。
“这对国内药企将是一个冲击。”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内药厂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国内药企因发展时间短、基础薄弱、投入不足等因素,导致自主研发的原创药寥寥无几,大多生产的都是仿制药,且同类企业居多,竞争激烈。
医院及医生的趋利性,使得处方偏好高价药,而国外专利药、原研药的价格一般都很高,实施‘三控’或将助推外资进口药在中国公立医院市场份额急剧上升,进而加剧国内药企同行业竞争。
此外,该新政将使低价药品代理商无立锥之地。江西三精易安
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昌顺认为,低价药品代理商将因此丧失财务的主动权,再一次处于谈判的劣势地位。杨昌顺说,药品代理商这几年在医改中,不断受到国家新政打压。以省为单位的招标,让工业企业直接投标,还有网上价格谈判,这些都是工业直接参与,代理商并不在这个环节中,所以没有合法地位,只能任听厂家摆布。
“代理商难过,生产企业会更难过。”深圳大学教授谢圣远说,在底价
招商中,出货发票必须高开,在底价与高开之间的部分,需要
代理商拿发票来“洗”,而且底价与高开之间的部分,亦是代理商和医院医生之间的共同利益,‘零差率’和‘三控’”都将意味着行业利润大减。
对此,很多医药代理商认为,可以考虑转为生产
企业的业务经理。因为一旦供货价发票“高开”,对于过去依靠“过票”逃税为主要收入的医药代理商来说,日子非常艰难;转为业务经理后,拿到的将是合法的佣金。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8月19日发出的《关于对药品价格实行“三控”管理的通知》要求,在药品到达零售环节时,医院售药差价率将较零售药店差价率的35%再低10%,也就是说,将来部分药品在医院开,可能比在药店买还要便宜。
广州某大药店连锁负责人张某告诉本报记者,“价格本来是药店与医院竞争的最大优势,如果‘三控’,药店的价格优势没有了,将令一大批中小型药店经营难以为继,要么倒闭,要么被大连锁吞并。
但事实上,在采访中更多的业内人士却表示并不认为“三控”会重创药店。“药店和医院的购进环节不一样,一方面患者到医院就诊,要面临挂号费、诊金的成本,同时还得搭上时间。相比下来,药店在药品价格和便利性方面的优势就显而易见了。”广东一家连锁大药房的张姓经理分析说。
“我们应该理性的看待这件事。表面上看毛利将越来越低,但它无疑会加快药店品类调整的步伐,对品牌厂家来说是个利好消息,可能会促使品牌药品流向药店。”张经理说。(作者:谢建超)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