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健康家园 > 珠江三角洲文明城市群建设实施纲要

珠江三角洲文明城市群建设实施纲要

中国虎网 2011/1/13 0:00:00 来源: 未知

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珠江三角洲文明城市群实施纲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本报将其全文刊登。

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提升珠江三角洲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推动珠江三角洲文明城市创建从点到面、从个体到群体、从城市到区域的跃升,制订本实施纲要。

一、明确创建目标

以文明城市创建为载体,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打造区域文明城市共建新平台,提升珠江三角洲城市群整体文明形象,在全国率先建成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区域文明城市群,打造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全球城市区域。

按照“巩固提高、辐射延伸”的原则,不断提高现有“全国文明城市”和“广东省文明城市”的工作水平,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按照“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各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步伐,力争到2017年,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城市100%建成“全国文明城市”,2020年各县级市(县城)100%建成“广东省文明城市(县城)”,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全面覆盖。

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联片创建、联手共建,形成区域文明城市群。

二、突出创建重点

(一)共建珠江景观带。

利用珠江水系河道纵横的自然优势,点线面结合,共同建设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和谐统一的沿江景观带。

1.加强珠江沿岸景观建设。建设一批沿江亲水公园、亲水岸线、亲水广场,凸显沿岸城市靠江、亲江、通江、透江的风格和特色,形成滨水景观展示长廊。

2.建设珠江沿江风情休闲带。综合规划建设沿江岸线,重点加强对沿岸旧房屋的整饰改造,建设融休闲、观光、购物、娱乐、健身于一体的商贸旅游长廊。

3.实施珠江夜景光亮工程。按照节能、实用、美观的原则设置珠江沿岸景观照明。选择一批主要沿江道路及主要景观建筑物,实施灯光灯饰综合升级改造,塑造绚丽多姿的珠江灯光夜景。

4.加强珠江沿岸景观带公共交通建设。结合绿道网建设及滨水地区改造,建设慢行交通、轨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系统相结合的绿色交通体系,减少机动车对滨水地区的干扰,为市民提供优美舒适的公共活动空间。

5.加强对珠江两岸建筑的规划控制。严格控制珠江两岸一线建筑离岸距离和高度,确保沿江建筑界面不对珠江开敞区造成视觉压抑。

(二)共建滨海景观长廊。

综合规划开发珠江三角洲海岸带,构建彰显人文特色和海洋魅力的阳光金海岸。

1.建设滨海风情景观带。以海滨资源为依托,以海洋文化为内涵,建设一批集生态旅游、文化遗产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休闲湾区、滨海公园等,构建自然与人文并茂、环境优美宜人的滨海景观带。

2.构建绿色海岸线。以沿海红树林等防护林系统为基础,建设融生态和景观于一体的绿色海岸线,营建优美的海岸绿色景观。加强滨海山水之间的绿道建设,达到“显山、露水、透绿”。

3.加强滨海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滨海重大工业项目布局区域协调,控制污染,保护海岸带生物多样性。加强对河流、湿地、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生态系统的保护。

(三)共建珠江文化带。

加快珠江沿线文化一体化建设,增强区域文化特色,提升区域文化的竞争力和辐射力。

1.实施珠江沿线特色文化联建工程。推动珠江沿线联片建设以粤剧、粤菜、粤语、骑楼、南狮、龙舟等为特色的广府历史文化带,以鸦片战争、辛亥革命、广州起义为特色的中国近现代革命文化带,以商业文化、改革文化、时尚文化为特色的现代文化带,营造独特地方特色和个性品位的特色文化。

2.实施珠江沿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联动工程。推动珠江沿线建设一批文化中心、艺术中心、会展中心、文化主题公园、文化广场、文化景观、艺术空间等大型文化设施。建设一批专题、特色的博物馆、艺术馆。建设广东文学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广东人民艺术中心等标志性文化工程,不断提高珠江两岸的文化品位。

3.实施珠江沿线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工程。建设珠江沿线城市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资源数据库、演艺联盟,建设文化执法联动协查机制,构建资源共享、服务一体的珠江沿线城市都市文化带。深化与香港、澳门的公共文化服务合作,提高珠江三角洲都市文化圈的国际化水平。

4.共建珠江三角洲文化创意产业圈。发展高端和新兴文化产业,加快建设创意产业园、创作基地、设计城和文化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一批以文化创意、工业设计、数字出版、网游动漫、影视制作、游戏游艺、工艺美术、音像电子和演艺娱乐为内容的产业园区。

5.联合开展珠江三角洲节庆文化活动。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舞醒狮、赛龙舟、花灯会、登高等具有传统特色的民间节庆活动。组织岭南年俗节、七巧欢乐节、龙舟文化节、波罗诞、观音诞、龙母诞、咸水歌会等特色节庆活动,建设珠江三角洲民俗风情旅游文化带、广府文化跨市旅游线路,共同展示珠江三角洲民俗文化的特色和魅力。

6.实施珠江沿岸文化古迹保护和联合开发工程。结合保护文化遗迹、古街古镇,实施岭南风貌街区古镇、古村建设和复兴工程,展现地域特色鲜明的城乡风貌。加强对南越王墓、陈家祠、黄埔军校旧址、孙中山故居、梁启超故居、叶挺故居、虎门炮台旧址、佛山祖庙、宋城墙、七星岩摩岩石刻、大鹏所城、梅溪牌坊等文化古迹的保护和联合开发,拓展珠江沿岸文化古迹跨市旅游线路,壮大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珠江沿岸城市的文化内涵。

(四)共建珠江绿色水系。

建立珠江流域上下游统一协调的水环境保护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推进珠江水系综合整治,建设绿色水系。

1.深入开展保护珠江母亲河行动。推进珠江水系综合整治,加强珠江水域的水源涵盖林建设,加强清淤和道岸养护,推动水质有效改善。力争到2015年,流经城市河段和城镇内河涌水质明显改善,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珠江三角洲水环境安全格局基本形成,珠江三角洲水系主干、支流水质维持优良水平。

2.创建文明珠江航道。加强航道的管理、规划和综合治理,控制航船违规排放污染物,建立有序、文明的航行环境。

3.开展城镇污水治理行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20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完全达标。

4.开展防治农业水源污染活动。加大农药、化肥使用的监督管理力度,控制农药、化肥污染。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的畜禽养殖场,减少畜禽养殖污染。

5.开展防治生活污染行动。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正确处理生活垃圾,不随意丢弃垃圾,不增加生活污染,保护生活环境和水资源。

(五)共建清洁蓝天。

全面实施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切实治理区域大气污染。

1.开展综合治理行动。严格控制大气污染源,严禁高污染的新项目上马,加快老污染源限期治理,关停不能稳定达标的重污染企业。实施工业合理布局,开发节能减排技术,改变燃料构成。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控制汽车超标排放废气。通过达标排放、关停企业、综合治理,不断提高空气环境质量。

2.完善监控预警体系。将珠江三角洲所有城市监测站纳入区域空气监控网,建设空气监测站,加强对光化学烟雾、酸雨、灰霾现象的监测和研究。

3.健全质量评价体系。引入大气环境质量国际评价指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大气环境质量评价体系。

4.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制定珠江三角洲大气环境经济政策,建立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工作。

(六)共建爱心家园。

强化居民群众的社会责任意识,广泛开展公益活动,构筑区域联动爱心工作平台,建设爱心家园。

1.实施公益慈善工程。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深入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南方公益、关爱行动、城市暖流、慈善万人行等活动。

2.关心外来务工人员。改善用工环境,加强人文关怀,大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问题,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环境。加强珍爱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3.关爱未成年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施品德培育、精品供给、环境净化、心理护卫四大工程,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帮助单亲困难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解决生活失助、学业失教、情感缺失等问题。加强珠江三角洲地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确保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4.深化志愿服务活动。建立珠江三角洲志愿者联盟,加强对各种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协调,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青少年辅导、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行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七)共建文明生活引领区。

着力倡导文明行为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共同建设文明生活引领区,共创珠三角优质生活圈。

1.培育道德文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倡导新风尚、创造新生活”为主题,扎实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弘扬文明和谐之风。

2.倡导低碳生活。大力宣传和普及低碳知识,倡导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低代价的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公民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活理念、消费模式。

3.开展健康生活。开展科学饮食、文明饮食宣传教育行动,改变铺张浪费、暴食竞饮、嗜食野生动物等不文明、不健康的饮食习惯。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推动居民形成文明养生、科学健身、高雅休闲的良好生活习惯。

4.提升文明素质。实施提升文化素养工程,引导广大市民形成热爱文化艺术、参与文化活动、注重培养志趣高雅的生活习惯。深化书香岭南全民读书活动,办好南国书香节,引导市民养成多读书、爱学习的良好习惯,自觉提升文化素养。

5.加强法制宣传。加强社会规则、社会秩序教育,引导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社会规则,尊重他人权益,理性公平地分享社会公共资源。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的法制意识,引导他们自觉抵制不法行为。

(八)共建乡村文明圈。

以推进珠江三角洲农村社区化为突破口,加强城乡共建,提升乡村文明水平,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

1.推进农村社区化建设。把农村社区建设与经济发展、产业调整和“三旧”改造结合起来,把城市的管理经验、服务方式引入农村,推进农村居住模式由“镇—村”型向“街—居”型转化。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道路交通网、供水管网、电网、天然气管网、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农村社区文化、卫生、商业等配套网点。探索实行农村宅基地置换和自然村落合并,推动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居住。

3.改造农村环境。推进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推行畜禽养殖区,推广沼气利用技术。搞好农村庭院和房前屋后净化绿化美化,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开展生态文明万村绿大行动,加快推进岭南新民居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实施村民素质教育工程。加快农家书屋建设,办好农民读书节,强化农民实用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开展新型生育文化宣传教育,强化男女平等意识,引导农民优生优育。推进殡葬改革,倡导绿色殡葬,摒弃厚葬、散埋乱葬、违规建坟等不良现象。

5.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建设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协调。

在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省文明委具体负责推进珠江三角洲文明城市群建设。省文明委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珠江三角洲各市要把文明城市群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市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承担责任,主动推进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完善保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以深莞惠城市圈为试点,摸索经验,逐步推进。

(二)广泛宣传动员。

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着力宣传省委、省政府推进珠江三角洲文明城市群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宣传共建行动所取得的成绩,宣传共建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宝贵经验,营造氛围,凝聚共识。组织“珠江三角洲文明城市群建设群众论坛”,搭建开放式的公众研究、交流和宣传平台。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建立检查监督机制,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定期开展工作评估,并将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