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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版”医改方案公布 十项重点工作看点解读

中国虎网 2011/3/17 0:00:00 来源:
 生意社3月17日讯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事关千家万户幸福,是重大社会民生问题。上海医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两个文件的制定从理念到政策措施既基于国家要求,又高于国家要求。在坚持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宗旨上,遵循医药卫生发展规律,同时考虑上海作为我国特大型城市所面临的老龄化、城市化、多元化等实际情况。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艰巨而长期的任务,需要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立足当前、突出重点,按照国家确定的近期五项重点工作和上海市实际情况,明确了上海市2011年-2012年的十项重点工作,力求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为逐步实现改革长远目标奠定基础。
 
  重点一: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上海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21项的基础上再增加21项,共42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9个项目的基础上增加3项,即增加新生儿疾病筛查、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60岁以上老人接种肺炎疫苗三个项目。2011年起按常住人口标准,各区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应高于50元。实施第三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
 
  【看点】方案打破户籍限制,强调“常住人口”——上海医改的目标受益人群,是包含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在内的“所有居民”。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全民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妇幼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食品安全保障、职业病综合防治等工作。
 
  重点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
 
  【看点】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调整医疗救助的低收入标准,取消低收入家庭的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在关注“收入型”贫困的基础上,制定因病致贫“支出型”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政策,保障“重大病”。
 
  重点三:贯彻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配备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上海市增补的381种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上海市各类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提高报销比例。对药品实行单一货源承诺、量价挂钩的集中招标采购办法,降低基本药物价格。
 
  【看点】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与上海力推“保障基本医疗”相符。在突出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公平可及的基础上,一个亮点是建立政府主导、全市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平台,降低药价。与之配套的还有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重点四: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实施郊区三级医院“5+3+1”项目,健全社区基层医疗服务网络,打造“1560”就医圈,即居民步行15分钟可到达最近的医疗机构,它包括三级医院、社区卫生中心、街道卫生服务站、城郊乡村卫生所等;通过公共交通工具1小时可到达三级医院。以存量调整为主、适度补充增量、调动社会资源,加强老年护理机构、康复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建设,选择部分三级医院和区县,开展区域医疗联合体试点等。
 
  【看点】上海市郊区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尤为突出的是,近年来上海市一些新功能区、新城镇和市属基地建设速度加快,而医疗机构的配套建设相对滞后,人口导入区医疗资源急需充实和完善。打造“1560”就医圈,让郊区居民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而医疗联合体的试点为建立分级就诊制度奠定了基础。
 
  重点五:深化社区卫生综合改革
 
  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家庭医生负责对一定数量的人群开展疾病管理和健康管理,2011年先在10个区开展试点。进一步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医保总额预付、绩效考核等措施,强化政府主导,突显公益公平,建立更加科学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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