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11/5/19 0:00:00 来源:
未知
日前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提出,要重点发展现代中药和以壮瑶药为重点的民族医药,坚持中西医并重,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等。规划提出:——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
——大力发展现代工业,重点发展现代中药和以壮瑶药为重点的民族医药,建设国家基本药物重大疾病原料药基地项目,中药、壮瑶医药、特色中药材深加工等工程,加大中药现代化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重点建设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以及中药药效研究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努力扩大文化、中医药等新兴服务出口,引进跨国采购、国际会展、国际市场中介等优质资源,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中医药等行业领域的骨干企业“走出去”,不断拓展发展空间。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完善城乡商品市场体系,重点发展一批集散力强、在全国有影响的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形成中药材等商品交易集散中心。重点建设中草药材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玉林中医药博览会展中心等工程。
——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特色农业基地,重点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等生产示范基地,中草药、茶叶等设施农业。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