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营销战略 > 包头:三药店售假“毓婷”被立案侦查

包头:三药店售假“毓婷”被立案侦查

中国虎网 2011/6/21 0:00:00 来源: 未知
  “毓婷”是一种常用的口服紧急避孕药,为了牟取暴利,一些商家竟然从非法渠道购进假药销售。日前,3家销售假毓婷的药店被查处,3起案件的嫌疑人已被立案侦查。

  假毓婷被查获

  6月中旬,包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交案件:6月9日在青山区九星同济大药房、昆区西北大药房、昆区贵草大药房查获涉嫌从非法渠道进货并销售的假药左诺孕酮片(毓婷)。当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还从昆区西北大药房查获涉嫌从非法渠道进货和销售的假药左炔诺孕酮片(金毓婷),从贵草大药房查获涉嫌假药米非司酮和左炔诺孕酮雌醚片。

  日前,同济大药房、昆区西北大药房、昆区贵草大药房的法人涉嫌销售假药,被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行动大队立案侦查。

  制售假药即追刑责

  市场上销售假药者屡屡遭到查处,售假者胆子为何如此之大?市公安局行动大队大队长韩建民分析说:“假药链条中蕴藏着巨大的利益诱惑,因此许多人不顾他人生命健康销售假药。”

  三家药店查处的假药量并不大,为什么会被立案侦查呢?

  据韩建民介绍:“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只要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生产、销售假药。至于所生产、销售的假药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在所不问。因为只要生产、销售了假药,就会破坏国家的药品监管秩序。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则会升格量刑。”

  ■链接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记者 万菲)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